1、企业消防集中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化县消防平安“打非治违消除隐患专项行动,根据市、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六月底前开展局归口企业消防平安违法违章行为集中治理,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县消防平安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工作指导小组,联系科室设在行业管理科。 二、整治内容和措施 整治内容。企业内连接相邻厂房、架设空中连廊、搭建简易棚等占用消防车道、占用防火间距、扩大防火分区等突出平安隐患,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擅自使用、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未依法重新办理相关手续等消防违法行为。 整治措施。对企业连接相邻厂房、架设空中连
2、廊、搭建简易棚等占用消防车道、占用防火间距、扩大防火分区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并处分;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擅自使用、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未依法重新办理相关手续等建设工程消防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停止施工,责令停止使用。 三、工作步骤 本次活动从即日起至2023年6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布置阶段(即日至2023年4月5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明确工作内容,布置消防平安违法违章行为集中治理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23年5月15日前)。各企业对照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整改消防平安违法违章行为。抽调力量组成检查组
3、,对企业进行排查,登记造册。通过横向检查、纵向排摸,排列企业消防平安违法违章行为,确定整治对象。各归口企业违法违章行为对象花名册于5月8号前交我局行业管理科。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2023年6月15日前)。对排摸掌握的企业消防平安违法违章行为,公安、消防、住建、城管等相关部门制发相应的法律文书,催促企业依法整改,依法查处;对拒不整改的,将其列为“三拆一改行动的首要对象先拆先改;对排摸发现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进行挂牌整治。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23年6月底前)。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一次验收、评估,及时制定相应制度,建立健全企业消防平安违法违章行为整治、管理的长效机制。各企业将工作情况于6月28日前送交我局行业管理科。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企业要在站在贯彻“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的高度,本着对企业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平安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按照方案要求,细化工作内容,周密部署,迅速开展排查治理工作。 (二)积极推进。要建立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企业负责人要采取督查指导、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明确排查任务,落实整治措施,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