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新农村建设暨清洁工程督查方案 为扎实推动我市2023年新农村建设点工作,准时把握工作动态,总结工作经验,宣扬好典型,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建设工作督查指导机制,确保顺当完成2023年度新农村建设工作各项任务,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1、督查新农村建设点: (1)村民理事会组建和开展工作状况。 (2)村庄建设规划、产业进展规划和农村新社区建设规划编制与执行状况,重点是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执行,“一村一品产业进展、农夫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农夫自治组织建设状况。 (3)农夫自筹资金和农夫投工投劳状况。 (4)根底设施建设状况。重点是改水、改厕、改路完成状况。 (5)环境卫生整治状况。重点是村
2、庄绿化、改栏、改房、用洁净能源等相关状况。 (6)农村新社区建设和开展活动状况。重点是“一村一品文化、农夫自治长效机制建设;文化室、阅览室、休闲场所等文体场所建设和村点建设资金使用和帐务公开等状况。 2、督查乡镇(街道): (1)组织推开工作状况。重点是领导力度、责任落实、鼓励奖惩机制建设等工作状况。 (2)资金配套和管理状况。重点是乡镇(街道)每个省定建设点不少于3万元配套资金和建设点资金报帐管理等状况。 (3)宣扬培训工作开展状况。重点是理事会成员学习培训,新农村信息上报和媒体宣扬等工作状况。 (4)档案资料工作状况。重点是档案收集、整理、存档和准时上报相关档案资料状况。 (5)储藏点建设
3、工作状况。重点是理事会建设,群众筹资,“三清三改工作开展状况。 (6)原有省定建设点稳固完善状况。重点是“一村一品产业进展,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和村民自治长效机制建设状况。 二、督查形式 1、领导督查:通过全市领导干部流淌现场会,农业农村工作流淌现场会,新农村建设流淌现场会,市领导到新农村建设点调研、指导工作等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 2、联合督查:由市委、市政府抽调市直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每年开展不少于三次的联合督查,并向全市发出相应的督查通报。 3、常规性督查:由市新村办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局部人员组成督查组,开展常规性督查,做到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排队,一月一通报,半年一小结,年终总考核。 4、重点督查:在建设点建设的各个阶段,市新村办要组织不定期的就某一项或几项工作开展状况(完成状况)进行单项重点督查。 三、工作要求 1、督查组工作人员要深化建设点和农户,了解和把握各地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真实状况,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挖掘典型,提炼升华;觉察问题,关心解决。督查结束后,要准时形成汇报材料,集中汇总,准时报告和反缋。 2、乡镇(街道)对督查中觉察的问题,要认真查摆缘由,制定相应措施,准时抓紧整改。 3、市新村办要准时汇总督查状况,印发督查通报并存档,作为年度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考评的主要依据。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