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过失事故管理制度 1过失事故是指药学部在处方调剂、药品分装、中药煎药中发生的违 反正常程序的操作或过失错误,并给正常工作、药品管理或患者造成不良影 响或损害后果的情节较轻的行2过失可分为内部过失和发出过失两类;事故为已造成不良后果的不 良行为。3在制剂生产或配方发药等工作中发生的,被本人或其他人员发现, 及时更正,未发生无法纠正的情况或药已发出而在患者未使用前追回的,按 内部过失论。4发出过失包括以下情况:41外部发现的发错药、错量(少发、多发、漏发)、发错患者、配伍禁 忌(包括十八反、十九畏)和过期变质,不管患者使用与否,或内部发现而患 者已用药的(限于对病情、健康无影响的)。42分装药
2、品:药品标签与内装药品不符者;数量不对而发给患者的。43毒麻药品的实耗与统计数量不符而无法溯源的。44计价或审核错误,造成患者或医院重大经济损失者(金额500元) 。48因保管不善,造成错药、混药、标签不清、过期失效的;调剂室、 药库的药品产地、规格、批号等与库存药品验收记录不符的(包括以自购药 品换取医院药品)。49账物管理混乱,造成账物严重不符的(500元,自行发现原因并及 时、正确处理者除外)。410精密、贵重仪器不注意维护、保养,使用时不遵守操作规程,造 成器械损坏或性能下降的。411中药煎药中漏煎、错煎(包括方法和用药人)而影响患者正常服 药或造成严重浪费的(500元)。中药加工炮制
3、,不符合要求而无法补救的 。412错购假冒伪劣药品的。5进修、实习人员发生的过失由带教老师承担。6过失、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药学部视情节轻重逐 级上报至医院主管院长。如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者,一经发现,视情节轻 重予以严肃处理。7过失、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及所在部门领导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以减轻或消除由于过失、事故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和损失。8建立过失、事故登记本,由专人负责登记发生过失、事故的经过、 原因并及时组织讨论和总结。9登记过失应准确详实,登记内容包括责任人姓名、发生日期、患者 姓名、过失性质、发生经过、处理结果及发现者。10过失、事故责任人处分方法依照药学部有关规定执行。
4、对已发生医 疗事故责任人那么按医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11对累次出现过失者加重处理。重复出现类似过失者,将追究当事人 及部门负责人的责任。12.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有效防止和防止过失 和事故的发生。13.过失分级判定标准131严重过失1311麻、毒、一类精神药处方错配、遗漏或超量或服法错误等已用 于患者,未发生严重影响的。1312麻醉、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不善,造成药品丧失的。1313脱岗,致患者久等,延误治疗的。1314药品过期失效、发霉、变质者,已发用于患者的。1315分装药品错误,已发用于患者的。1318错购假冒伪劣药品的。1319账目混乱及保管不善,以及药品未及时养护,致大量药品过期 、变质,以零售价计价值超过500元的。13110违反有关法规,被各级行政机关查处的。132一般过失1321配错、发错一般药品,用于患者未影响患者病情的。1322配错、发错麻醉、毒性、精神药品,及时发现追回而未用于患 者的。1323制剂不合格,经检验分析后,采取措施,未用于患者的。1324不按处方发药,多发或少发的。1425违反相关制度、标准、常规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