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电场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制度是承上启下、保证连续平安运行的一项重要措施,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一、值班人员必须按值班轮流表和统一时间进行交接值班,不得擅自变更。交班人员应提前30分钟做好准备工作,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进入控制室。未经履行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不得接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进行交接班或暂停接班: 1、倒闸操作或事故处理末告一段落。 2、接班人员酗酒或精神状态明显不好。 3、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或紧急操作任务,应暂停交接班,值班人员应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接班人员应听从交班班长指挥,并积极主动协助处理。 4、公司领导或风电场场长认为需暂缓交班的其
2、它事项。 三、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积极主动为接班人员创造条件作好各种统计记录,整理好工器具、仪表、钥匙、图纸、记录本等,清扫好现场卫生,并由交班班长交清值班期间的内容。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为接班者作好一切准备工作,交班者做到完全彻底。 四、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在接班时,应仔细检查站内设备情况及表格记录情况并做好接班准备工作,接班者做到心中有数。 五、在交接班时,交接班全体人员应按规定到位,所有接班人员均应了解上一班的运行维护情况。 六、交接班检查过程中,应由交班班长陪同检查室内二次设备及运行日志,主值陪同检查一次设备,副值陪同检查卫生环境等,仓库管理员陪同检查备品配件,并向班长汇报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在双方均无疑问并符合要求时,双方在运行日志上签字,履行交接班手续。 七、学习人员未经批准独立值班前,不容许负责岗位的交接班。离职时间较长(一个月以上)的运行人员,应了解本岗位设备系统的变更情况,经班长考核合格后,方可接班独立工作。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