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直选)方法 区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直选)方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夯实城市基层民主,保障社区居民依法行 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选举,根据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转发区民政局区2023年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社区直选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次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严格遵循委202317号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分别于3月25日由居民代表选举成立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7名、候补成员3名,推选正、副主任各1名,其成员被确定为社区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自被确定之日起,退出选举委员会,由候补成员递补。由街道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指导组确定选民登记日为4月1日,选举
2、日为4月23日。 第三条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严格按照委202317号文件要求进行选民登记,于4月6日4月12日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居民组长,居民代表名额90100名,居民小组31组。 第四条本次选举是直选,因社区规模较大,将划分选区进行直选,经研究商讨:划分为三个选区片(居民组1-10组)、片(居民组11-20组)、片(居民组21-31组)。 第五条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产生由居民代表以单独或联合方式提出,具体产生条件和方法按委202317号文件要求执行。 第六条本次选举由居民投票选举产生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5名,实行差额选举。 第七条换届选举采取选民投票直选方式,选举投票实行
3、“一人一票,选民按划分的选区在选区投票点投票,因文盲或其他原因不能写票的,可由本人指定的人员或工作人员代写,因病或行动不便的选民,也可以采取流动票箱上门投票(必须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上门)。 第八条4月23日选举当天设投票点三处,片(1-10组)投票点为路31号;片(11-20组)投票点为路27号;片(21-31组)投票点为路86号。选举投票时间为:7:3013:00,逾期视为弃权,不计入选民数,统一计票点设在路86号。 第九条计票采取“两个过半,即本届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另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选票的始得中选。 候选人或另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选票时,以得票多的中选;如票数相等,应就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或另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中选。 第十条选举结果经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宣布,并在 投票的当日或次日正式公布,同时上报街道办事处。 第十一条新一届社区居委会选举产生后,根据202317 号文件规定建章立制,设立社区事务监督小组,建立共驻共建理事会。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