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镇对外宣传奖励方法 各村(居)党总支、机关各科室、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对外宣传工作,全方位展示我镇取得的新成就、涌现的新亮点、创造的新特色,着力提高我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经党委研究,制定镇对外宣传奖励方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统领全镇对外宣传工作全局,以宣传、展示、推介为主题,以“建设美好新为目标,为加快重点中心镇建设步伐,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目标任务 1、各科室、学校外宣任务。各科室、学校全年在今日、电视台、人民播送电台各用稿2篇(条)以上,在日报、新华日报、新华网等主流媒体上至少发表1篇(条)。 2、各村外宣任务。每村配一名通讯
2、员,每两个月上报至少一条百姓新事;积极向宣传科提供新闻素材,被市级上媒体采用的给予适当奖励。 3、宣传科外宣任务。全年在市级媒体报道任务20篇(条),在市级媒体报道任务3篇(条),在省级媒体报道任务1篇(条)。 4、通讯报道员外宣任务。镇从各科室抽调局部同志组建兼职通讯报道员队伍。每人全年在市级媒体用稿在4篇(条)以上,在市级媒体用稿适当奖励。 三、奖励方法 科室及兼职通讯报道员完成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在完成目标任务的根底上,超额完成的局部按奖励标准执行奖励,并设“镇优秀通讯员奖项。各村外宣情况将作为年终精神文明百分赛宣传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外宣情况将按季度进行通报,对完成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 外宣范围 1、平面媒体。国家、省市级党报、党刊和市各主管部门内部刊物所用的正面宣传的稿件。 2、广电媒体。国家、省市级电台、电视台和网站所用的正面宣传的稿件。 奖励标准 1、国家级媒体用稿每篇奖励202300元。 2、省级媒体用稿每篇奖励500元。 3、市级媒体用稿每篇奖励300元。 4、市级媒体用稿每篇奖励20230元。 5、各主管部门内部刊物用稿每篇奖励50元。 奖励依据 1、在电台、电视台用稿以宣传科用稿登记表为依据,报刊用稿以稿件复印件为依据; 2、各科室和通讯报道员队伍年终到宣传科核报,合作稿件按作者人数平均给予奖励,奖金由镇财政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