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建局百日行动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平安生产电视 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从2023年6月10日起至9月30日,组织开展建设领域百日平安生产大检查行动,特制定市城建局“百日行动平安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平安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施工,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平安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平安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为社会稳定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市建筑施工“百日行动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
2、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建筑业股,主任由同志兼任,联系 。 三、整治重点 1.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落实平安防护措施; 2.催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落实责任,重点抓好建设单位履行工程工程管理职责和施工现场工程经理、总监到岗履职情况; 3.标准施工现场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重大隐患得到整治; 4.落实企业标准化创立主体责任,加大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按照标准、标准及标准化示范图集施工,提升标准化施工水平; 5.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在建工程躲避监管、不执行法定根本建设程序等非法违规行为,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
3、一批要求,从严查处。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从6月至9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0至6月30日)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对工程工程平安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严格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对隐患无法整改又不能保障平安的,要自行停产停业。6月30日前,由建设单位负责将自查情况书面上报“百日整治行动工作小组。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至9月10日) 在各方责任主体开展自查自纠的根底上,“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企业的整改方案进行评估、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办检查。但凡企业
4、能够自己解决的,要责成企业限期解决;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百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排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要建立台帐,列出清单上报市“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检查考核阶段(9月11日9月20日) “百日整治行动“期间,市城建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在建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监管失职而发生重大平安生产事故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在建筑工程质量平安生产中的有效做法(包括推进建筑施工平安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三个“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情况
5、)、存在问题及有关工作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二)各在建工程由建设单位牵头,根据相关规定开展自查,并填写市建筑施工“百日行动平安生产大检查自查表,受检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工程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检查,并按督查内容准备相关内业资料备查(包括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审查合格书、意见报告书、中标通知书、质量平安督查登记、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平安生产措施费用拨付、使用凭证,施工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工程负责人、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平安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及现场施工的内业资料)。 (三)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消除;对存在重大质量平安隐患的,该停工整改的必须停工改正;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实行约谈、通报、立案查处等措施。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上述材料报送市城建局“百日行动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内容总结(1)城建局百日行动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平安生产电视 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从2023年6月10日起至9月30日,组织开展建设领域百日平安生产大检查行动,特制定市城建局“百日行动平安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2)3.标准施工现场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重大隐患得到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