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搬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为了保障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人翁作用,搞好我校的各项工作,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根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学校的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二、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政策行使职权,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开展工作。 三、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团结、教育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努力做好工作。学校支持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 四、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五、教代会要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民主推荐和民主选举权,五项职权。 六、教职工代表需以年级或教研组等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和选举方法由工会委员会视学校的规模而定,征得党组织同意后实施。 七、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每次会议必须有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