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务局安检依法监督工作方案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开展的决定(中发()1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和市局平安生产电视 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水利平安生产工作,确保建党周年期间平安生产,经研究,决定于年56月开展建党周年前水利平安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方案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建党周年前水利平安生产检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平安开展的理念,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为核心,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抓
2、手,加强根底工作,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继续深入开展“平安生产年活动,全面深化水利平安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和一般平安事故,保持水利平安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检查范围 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和设施。重点是在建水利工程工程、水库水电站大坝、淤地坝、农村水电、农田水利建设和水文测验等领域,包括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堤防工程、枢纽工程、水源工程、小型病险水库和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水库运行管理、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等工程以及近年来发生生产平安事故较频繁的单位。 三、检查主要内容 各级企事业单位平安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各项
3、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继续深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情况;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平安防护情况;平安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救援演练情况;落实水利工程各项平安度汛措施,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情况;职工(包括农民工)平安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那么调查处理事故和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等。检查具体内容详见建党周年水利平安生产检查大纲(附件1)。 四、时间安排 本次水利平安生产大检查活动从5月25至6月2023日。 各建设单位工程法人,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和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平安
4、生产检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范围和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全面治理平安隐患。对排查出的平安隐患,要列入整改方案,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对不能及时完成整改的,要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要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总结,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填写水利平安生产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水利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报送局平安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监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水利平安生产检查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把检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工程和岗位,坚决防止自查、抽查工作走过场。各单位负
5、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隐患排查治理不留死角。水利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工程法人要切实负起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和建设工程自查,狠抓整改落实工作。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将此次水利平安生产检查与防汛等检查紧密结合,针对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订详细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的催促、检查和指导,加大事故多发领域平安生产整治和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全面强化平安生产根底。 (三)完善机制,标本兼治。各单位要以这次平安生产检查活动为契机
6、,继续深入开展“平安生产月活动,全面深化水利平安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水利平安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快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加大平安投入,加强水利平安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平安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形成平安生产长效机制。 (四)广泛宣传,群防群治。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对自查整改和催促检查走过场、平安管理混乱、平安隐患严重、平安事故多发的单位要予以曝光。要调动广阔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平安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参与平安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群众举报的平安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催促落实整改,促进水利平安生产工作,杜绝生产平安事故的发生,为建党周年献礼。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