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简报第174期:重庆市江北区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配套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1-12-08 按:2011年11月15日,卫生部在上海召开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南片工作交流会。卫生部副部长、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马晓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南片地区各公立医院改革省级试点城市(区)就各自结合地方实际,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做了会议交流。我们将选取部分地区予以介绍,供各地学习借鉴。重庆市江北区是重庆主城核心区之一,也是重庆市唯一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区,以推动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为目标,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以综合配套改革为抓手,本着先易后难,从上至下的原则,循序推进公立医院
2、综合配套改革。一、成立医院管理中心,推进管办分开按照“管办分开”的原则,在区卫生局内新设立重庆市江北区医院管理中心,代表政府出资人的地位,主要负责组建医院理事会,按程序提名任免医院理事长,统一实施对公立医院人、财、物及绩效考核、资产监管、财务监管、人员核定、药品采购、配送等综合管理。二、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探索政事分开建立了以理事会为核心,院长负责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监督和执行分离的现代公立医院管理制度。一是成立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社会公众代表、医保机构代表、财政局代表、医院管理中心代表、医院专家、医院职工代表、医院院长和医院党组织负责人等方面人员组成。理事会作为医院的决策和监督机
3、构,负责制定或修改本院理事会章程、任免院长、审议本单位的业务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和本院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监督医院管理层执行理事会决议,向医管中心负责。在2所区属公立医院中,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理事长由医管中心主任兼任;重庆市江北区中医院理事长由该院党委书记兼任。二是根据区理事会章程规定,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为医院法定代表人,实行任期制、目标责任制和年薪制。院长负责执行理事会的决定和决议,管理医院日常事务;拥有医院内部分配权、对副院长和院长助理的提名权;对二级班子的聘任权,以及依法对医院职工进行招聘、辞退、奖惩的权力。院长向理事会负责。现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和区中医院院长通过全市公开招聘,
4、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两院理事会分别聘任到位;经过两院院长提名,两院各两名副院长也经过理事会讨论通过,聘任到位;两院院部职能科室,经过竞争上岗,全部由院长聘任到位。三、完善补偿机制,探索医药分开一是立足于加大政府投入,努力探索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江北区政府负责安排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资金;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公共服务经费;按有关规定核定补助医院政策性亏损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和在编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近两年区财政将对医院信息化建设、规模为4.1万平方米的江北区中医院中医康复保健大楼建设、规模
5、为5万平方米的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B区二期工程建设全额予以投入。大型医疗设备由区国资公司融资租赁解决,不再增加医院负担。通过增加政府投入等方式,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大力推进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试点,并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试点范围。二是探索医药分开的实现形式。采取收支两条线管理方式,即由区医院管理中心负责药品的采购和医药费用的收支管理,每年扣出成本后,按项目将结余资金投入医院建设。 四、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改革医院运行机制一是在公立医院内部要建立以按需设岗、岗位管理、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和绩效考核、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出能进为主要内容的人事制度改革。今后,除学科带头人和高学历人员等高级人才引进外,不再通过事业单位渠道进人,新进人员也不再有事业编制身份;二是改革公立医院内部分配激励机制,按照老人老办法管理原则,将原有工作人员档案工资全部进入档案,不再按照原有标准核发工资、福利待遇等,今后,非在编聘用人员和在编在职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制度,以岗定薪,同工同酬;三是完善公立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实行总会计师制度,负责监督医院财务的运行及效率,控制医院运行成本。总会计师作为医院管理人员,享受副院长待遇。四是完善体现公益性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严查大处方、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规范合理用药。建立社会广泛参与、群众满意为主要权重新的考核体系,努力降低医疗费用,方便群众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