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系统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系统平安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平安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三项行动的根本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促进平安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协同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加强联合执法和催促检查,深入开展“平安生产年活动,进一步推进平安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 (二)突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对因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被政府依法关闭、撤消的企业,要加强后延监管,责令其办理注销登记;对被依法关闭、取缔和撤消营业执照后仍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
2、查处。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治理违规违章行为,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加强企业监管,依法查办大案要案,狠抓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平安防范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协调推进。着重做好“三个结合。一是平安执法与平安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平安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通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催促解决;二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平安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平安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平安生产长效机制;三是“三项行动与日常登记监管工作相结合,严格审查各
3、项前置许可工程和有效期限,对有关许可证照期限即将到期的,要提醒企业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二、三项行动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重点范围 结合工商职能,主要是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车辆改装企业和商(市)场、娱乐场所、宾馆、网吧等人员密集的经营户,以及其他存在平安隐患的企业。 (二)重点内容 1.发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职能作用,依法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那么,依法审查各类前置许可条件。 2.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积极配合查处平安生产违法行为。企业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原那么,切实做好企业监管工作。对高
4、危行业领域企业加强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平安生产方面的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突出对以下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的; (3)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3.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企业年检工作,严格审查重点行业企业的前置许可时限和许可范围。 4.积极配合做好对重点行业的专项治理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合理安排巡查力量,配合平安生产主管部门,积极参与对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车辆改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平安执法和专项治理活动。 5.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平安生产法治意识。要面向企业、个体工商
5、户等各类经济组织和人民群众,积极宣传平安生产的重大意义,营造关心和支持平安生产工作良好气氛。 三、三项行动实施步骤 (一)进一步细化方案,完善工作制度(5月) 结合2023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涉及工商部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三项行动工作方案。认真查找在登记、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梳理监管流程,完善工作制度,提出改进措施。 (二)加强催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6至9月)。 1.针对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车辆改装、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违法违章行为,按照地方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参加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 2.在认真落实监管职责、监管措施的同时,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平安生产三项行动。 (三)深化“三项行动,稳固扩大成果(2023至12月)。 1.针对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贮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品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健康平安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2.2023月底前,完成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交换机制,依法、及时将平安事故企业责任人纳入“黑名单。 3.迎接市政府安委会组织开展的平安生产专项督查。 各单位每月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小结,在每月25日前将情况报送市局企业科。12月2日前将全年工作总结报送市局企业科。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