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方法的思路与建议 。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国家推行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的一项必要的经济限制措施。它对于有效控制政策外生育、确保人口方案顺利实现和维护计生家庭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社会抚养费征收是当前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的一个热点、难点和重点,分析探讨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原因,寻找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良策,无疑会对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起到促进作用。本文针对当前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展开分析,并就如何进一步深化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提出了假设干思路和建议。 关键词:人口和方案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思路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方案生育法第六章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
2、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依据人口和方案生育法律法规,向不符合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惩诫性补偿性费用,它对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禁止违法生育、保障公民方案生育平等权益、维护社会公平与和谐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多种原因,目前的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还较低,抚养费征收已成为计生工作的一个难点,以这种经济手段制约政策外生育的作用,还没有充分显现出来。认真查找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原因,并采取对策,提高征收到位率显得尤为重要。就此,本文从两个方面进行一些初浅探讨。 一、当前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社会抚养费征缴气氛不浓。应该说,如期足额地将社会抚养费征缴到位
3、,除了能够缓解国家、社会抚养违法出生人口的经济压力外,更重要的是通过实行这种手段而在某种意义上到达教育公民履行方案生育义务的目的,促进人口与方案生育目标的全面实现,但实际工作中,社会抚养费征缴气氛仍不浓厚,具体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社会抚养费的征缴一直被认为是计生行政机关单方面的行为,社会相关方面还没有形成协助征缴社会抚养费的概念。事实上,任何权力的行使都需要其他权力的协助,社会抚养费的征缴执行更需要相关方面的配合。比方法院、税务、工商、公安、银行等方面如果积极协助征缴的话,那么,社会抚养费的征缴效果就会好得多。二是被征收人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意识淡薄。违法生育者普遍认为自己仅仅是多生一个孩子,又
4、没有犯罪,对依法须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往往采取拖欠、讲价钱、打折扣或托人情疏通关系等方法,想方设法逃避社会抚养费的交纳。有钱的想少交,没钱的想不交、逃交,强横的想抗交,有的干脆来个“三不理赖交,这种现象有的地方相当普遍。如果有一例此类案件未经充分理由而降低其征收额度的,那么往往会在周边环境产生极为不利的负面影响,形成互相攀比的恶性循环。社会抚养费征缴气氛不浓,给违法生育子女公民的压力不够,致使有的应缴对象能拖那么拖、能躲那么躲,有的甚至干脆不理不睬,这是社会抚养费征缴难到位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社会抚养费征缴体制不顺。由于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根本制度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原那么,以行政机关
5、强制执行为例外,除公安、海关、税务、审计等少数几个行政机关拥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外,其他绝大多数拥有行政处分权的行政机关并不一定拥有行政强制执行权,计生行政机关即属此列。它只具有对公民违法生育子女行为的认定权、处分权,而无强制执行权。对不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计生行政机关只能采用非诉讼方式提请法院强制执行。而法院由于执行人员和财力紧缺等问题,承受不起大量的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所形成的压力,即使法院受理,也只能根据时间顺序采取按部就班的执行程序。这就注定了计生行政机关做出的社会抚养费征缴决定,既无法通过自身强制执行解决,又不可能全部提交法院强制执行到位,这种行政司法执行运行体制,使社会抚养费征缴的行政
6、效率大打了折扣。 (三)社会抚养费征缴手段不多。目前向违法生育子女的公民征缴社会抚养费,无外乎计生行政机关直接征缴或将少量案件提请法院非诉讼执行两种渠道。无论通过何种渠道,前提是违法生育子女的公民必须具有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经济能力,否那么就束手无策,即使法院强制执行,也只是通过封存、扣押拒不交纳者的局部动产,顶多对其采取行政拘留措施迫使其缴纳,而从未像执行经济案件那样,采取封存、拍卖拒不缴纳者的不动产等强制措施,更没有采用过限制其他权力之手段。由于社会抚养费的征缴渠道还没有广泛开辟,征缴措施上的不够严厉,给应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留下了抗拒缴纳的空间。 (四)行政执法不够标准。在推进方案生育的进程
7、中,我们走过了一段相当漫长的“人治阶段,一线计生执法人员刚刚从“抬柜子等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中走出来,还不习惯“办案子的法治形式,执法水平跟不上形势。基层在调查取证时,擅长用行政管理手段搞征收,以动嘴皮子为主,不注意收集、固定证据;缺乏调查技巧,调查笔录过于直白、简单,相当多的基层干部还不太会做法律文书,更有甚者还不了解方案生育政策的根本内容,更谈不上运用征收程序和法律依据搞征收;调查取证浮于外表,不注意在关键问题上深入;由于没有系统地学习相关法律专业知识,在强调依法行政的今天,就突显出素质不高、能力不强、凭经验执法的现象比较普遍。执法人员素质不高还表现在接受他人说情、自我降低征收标准、减轻当事
8、人法律责任等,同时这也容易滋生腐败。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直接导致执法不到位现象较为严重,执法队伍素质较低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地推进。另外,一些地方又不善于运用申请依法强制执行、申请财产保全等手段或者没有能够与人民法院协调好,因此对于当事人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问题,人口计生部门感觉“很无奈。 二、对策和建议 (一)“零社会抚养费目标。从理论上讲,“零社会抚养费也许可以看作是依法生育、依法行政的最高境界,因为征收社会抚养费归根结底是对人口失控的一种补救性措施,是维护生育的标准性和公正性的最后堤坝。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的工作目标之一就是要实现公民普遍依法生育,从而使社会抚养费征收最小化,这也
9、是我国当前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上佳之策。因此,在生育控制上,要强化宣传教育、知情选择、优质效劳、帮扶脱贫、利益补偿和鼓励、综合治理以及行政处分等卓有成效的种种做法, 首先,宣传要先行。要坚持政策宣传开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一法三规等法律法规知识,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气氛,使群众明白设置社会抚养费的目的在于运用经济制约手段和措施,到达标准生育行为,抑制人口过快增长,减轻人口对经济社会开展、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压力;使群众明白国家现行政策没有变,党和国家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视程度没有变,国家对计生家庭的奖励优待没有变,对政策外生育的处分力度没有变,澄清一些群众只要
10、交钱就可以生孩子的错误认识,消除群众的误解和抵抗情绪。同时,加大反面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对有能力但拒不交纳者,发现一例,曝光一例,处理一例,就案讲法,教育一片。 其次,民生是保障。要将落实可靠的社会保障、养老保障机制作为解决违法生育的一项重要措施。局部群众想要两孩、男孩,除了受“多子多福、“男孩是传后人等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外,主要原因还是广阔农村主要以子女养老为主,一个孩子很难承担起养老的重任,为此,群众想通过多生育、生男孩来解除养老的后顾之忧。人口计生部门应大力落实、兑现方案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农村方案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等各种涉及方案生育家庭的奖励、补助、扶助、帮扶政策,在财政允许的情况
11、下,逐步提高奖励、补助、扶助、帮扶的标准,帮助方案生育家庭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切实扭转群众的生育观念。 再者,效劳是根底。各地必须建立经常性的随访效劳,针对辖区内所有育龄妇女进行经常性的免费经孕环情的普查,加强对生育过程的控制,努力减少和防止非意愿妊娠;完善基层网络,建立健全村(社区)、单位的计生联系人半月或月例会制度,在例会制度上交接辖区内所有育龄妇女婚育、节育原始信息,对一些重点对象要重点交流;将方案生育尤其是违法生育工作列入方案生育村(居)民自治、各级计生协会工作中去。 (二)“协调性原那么。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是一项全社会的事业,需要各个部门的配合和支持,而依法管理、依法征收更是如此,尤
12、其需要公安、法院等部门的保驾护航。对成心殴打、围攻、谩骂、威胁计生干部的严重事件,公安机关应加大打击力度;对方案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讼案件,法院要积极审理,依法执行到位;对影响社会抚养费征收造成严重后果的方案生育违法案件,检察机关要积极依法起诉,使违法者及时受到法律的制裁。 其次是建立有利于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的工作机制。用工作制度、责任目标等管理措施在相关部门之间建立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增强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心,调动职能的发挥。如人大在对法院责任目标管理中,可对申请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案件立案率、结案率、执行到位率作一个明确规定,以增强法院的执行力度。 (三)表达“创新性
13、。要加强征收手段创新,从法制上加强违法生育处理力度,因此,建议以下手段拓宽征缴渠道:(1)建立刑事法律制度。其一,是对强制执行中不履行社会抚养费缴纳的,由法院实施司法拘留;仍不履行的,转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拘留。其二,设立罪名,对以上措施后仍不履行社会抚养费缴纳,情节恶劣的转送检察机关予以逮捕,罪名定为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罪,纳入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本罪列为自诉刑事案件,人口与方案生育法作相应修改。由于违法生育的社会危害性不是很严重,但破坏了社会公平性和正常的公共管理秩序,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为宜,可采取简易程序审理。(2)引入劳役制度。对违法生育在一定期限内不愿意缴纳社会抚养费的
14、,实行社会抚养费折抵社区劳役工作日,强制其为社区环卫效劳一定期限。(3)挂钩银行信用等级制度。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降低其银行信用等级,限制其在汽车、住房、就学、装修、理财、耐用消费品等个人消费信贷业务。 (四)执法“标准化。一是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征收的理念。人口计生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到执法主体合法、征收对象正确、违法事实清楚、调查证据充分、依据法律准确、适用程序无误,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和随意减少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等违法行为。二是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察、检查等部门要严肃查处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中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审计监督工作;人口计生部门应对自身错误行政、违法行为应自查自纠,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三是建立健全人口计生执法机构,配备专职且专业的执法人员。县(市、区)在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下成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领导小组,主要在社会抚养费征收时协调涉及公安、卫生、税务、工商、法院等部门事宜。县级应成立人口计生执法大队,加强人口和方案生育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 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