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管方案.doc

上传人:la****1 文档编号:1007543 上传时间:2023-04-17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13.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管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管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管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管方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管方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标准性文件清管方案 一、清理的目标和任务 紧紧围绕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到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通过对现行有效的标准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查找出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问题,并根据不同情况,区别轻重缓急,有方案、有步骤地进行修改、废止,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促进标准性文件的有机衔接,更好地发挥标准性文件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标准、引导和保障作用。 二、清理的范围和原那么 (一)清理范围。 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制定的标准性文件和各级党委、政府联合下发的、作为行政管理依据或与法律、法规实施有关的文件。 (二)指导原那么。 一是坚持服从

2、并效劳于我市工作大局的原那么。努力做到标准性文件与经济社会开展进程相适应,凡不适应我市改革开展要求的标准性文件予以废止或修改,使其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开展的客观规律和要求。 二是坚持法制统一的原那么。确保标准性文件与法律、法规不相抵触,确保标准性文件之间相互协调和衔接。 三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那么。对查找出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区分轻重缓急,有针对性、有重点、分步骤地加以解决。 四是坚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原那么。对含有加重企业负担、地方保护、行业保护等内容的标准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废止。 三、清理的依据和方法 (一)清理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局部法律的决定(年月27日中

3、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员会关于修改局部法律的决定(年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年立法方案。上位法作了修改,下位法必须作相应修改。标准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规定。 (二)清理方法。 一是要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方法组织开展清理工作。二是要广泛征求各面意见,做到开门清理。三是要集中清理、分类处理。四是要分工负责,抓好催促落实。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市委和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的文件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清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标准性文件由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市法制办公室予以

4、配合进行清理。市政府其它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人,切实做好标准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清理工作任务。各县(区)清理工作参照市政府部署,结合各自实际自行作出安排。 五、清理工作程序 政府部门负责实施的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标准性文件、市委和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的文件,首先由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清理工作的范围和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现行政策,逐件逐条认真对照检查和梳理,提出修改、废止的处理意见及其理由,报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处理。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的标准性文件,由制定部门按照权限和程序进行清理。 六、清理时间安排 本次清理工作分两个阶段

5、进行: 第一阶段: 1、全面部署标准性文件清理任务,明确清理责任,提出清理要求。 2、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所承担标准性文件的初步清理工作,并结合清理出的每1件标准性文件的具体情况,提出修改或废止的初步处理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法制办公室。 第二阶段: 1、市政府办和市法制办根据标准性文件清理的不同情况,区分轻重缓急,提出予以废止、宣布失效、进行修改、重新制定等意见,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2、根据汇总情况,形成清理工作报告,经市政府审定后上报省政府,并抄送省政府法制办。 3、清理工作完成后,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法制办公室要编制现行有效标准性文件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未列入继续有效的文件目录的标准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内容总结(1)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制定的标准性文件和各级党委、政府联合下发的、作为行政管理依据或与法律、法规实施有关的文件(2)努力做到标准性文件与经济社会开展进程相适应,凡不适应我市改革开展要求的标准性文件予以废止或修改,使其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开展的客观规律和要求(3)未列入继续有效的文件目录的标准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与职业考试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