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局公务接待有关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大从源头治理用公款大吃大喝的工作力度,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标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格招待费管理,参照有关规定,结合我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接待范围。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兄弟省市xxxx系统、下级单位、平行单位以及不相隶属单位来人来客指导联系工作的公务的人员。 二、接待标准。国家xxxx系统来人及陪同人员工作餐按早餐20元/人,中餐70元/人,晚餐70元/人天;兄弟省市xxxx系统来人及陪同人员工作餐按早餐15元/人,中餐60元/人,晚餐60元/人天;兄弟地市、县(市、区)乡镇xxxx系统来人及陪同人员工作餐按早餐2023元/人,中餐45元/人,晚餐4
2、5元/人天标准予以安排。 三、实行实名登记,严格审批手续。公务就餐一律实行实名登记,经办人员必须将来客姓名、职务、随行人员及陪客人员姓名和人数等如实填写在景德镇xx队来人来客用餐申请表上,送单位主要领导审批。要严格控制陪客人数,陪客人员不超过来客的三分之一。 四、实行定点招待。我队来人一般安排在农家大碗厨(市政府对面小餐馆)接待。 五、招待费报销实行二单合一(即景德镇xx队来人来客用餐申请表和正式餐饮发票)票据齐全。对违反二单合一规定的,财务部门不得报销。招待费用应每季度结算,当年结清。各类会议的餐饮费用不在招待费xx范畴。 六、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过去有关文件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