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再审申请书多篇关于再审申请书多篇为优秀文秘编辑员的老师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只有案件当事人有权申请再审。案件当事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法人或组织发现法院裁判确有错误时,只能通过信访或申诉制度加以纠正。下面是优秀文秘编辑员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再审申请书,欢送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再审申请书1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_地产开展,住所地:_省_市_区_路1号法定代表人:方_,该公司董事长被申请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被上诉人)_科技开发,住所地:_省_市_区_路243号法定代表人:舒_,该公司总经理请求事项:申请再审人因_省高级人民法院(_x)
2、鄂民一终字第00023号民事判决书存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款第二项“原判决认定根本领实缺乏证据证明、第六项“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之法定事由,特向贵院申请再审,请求:一、依法提审本案或指令_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再审;二、撤销_省高级人民法院(_x)鄂民一终字第00023号民事判决书;三、驳回被申请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四、确认当事人于_x年9月17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协议及于_x年11月1日签订的房产买卖补充协议解除;五、判令被申请人腾退其占有的南方大厦1-2层房屋;五、判令被申请人支付违约金170万元;六、判令被申请人承当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在_科技开发(以下简称_公司)诉_地产开展
3、(以下简称_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孙_等三位证人提供的证言、_天顺世景商贸(以下简称天顺公司)与_公司签订的入股协议、_公司出具的两份商榷函等众多证据充分之证明:_公司已依约提交了“必要的法律文件并履行了协助清退的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本案的房产买卖协议已依法解除。原审判决严重违反关于证据审核认定的根本规那么,对孙_等三位证人的证言不予采信,且置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能够相互佐证的众多其他证据与不顾,在证据明显缺乏的情况下,错误地认定“_公司未依约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的行为,对_公司构成违约,并据此做出房产买卖协议应继续履行的错误判决,属于认定根本领实缺乏证据证明,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现
4、详述如下:一、关于涂_、_X证言的证明效力。首先,涂_系_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孙_所聘请,专门负责处理诉争房屋相关事宜;_X受天顺公司之委托参与了其与_公司的入股协议洽谈。其次,二人的证言均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涂_的证言,与孙_的证言相互印证,_X的证言,有入股协议加以佐证。总之,涂_、_X二人分属不同公司、在不同阶段参与了诉争房屋相关事务的办理,并因此对待证事实“_公司是否依约向_公司交付了必要的法律文书有所了解,二人之证言能够相互印证,并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且二人与_公司均无利害关系,因此,二人之证言对待证事实“必要法律文书是否交付有较强的证明效力,可以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原审判决以“涂_
5、、_X均不是涉案合同的当事人或行为实施人,以及“二人证言系_公司提交之事由,认定“二人提供的证言依法不能作为本案事实认定依据,明显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假设干规定关于证据审核认定的根本规那么,属于认定案件根本领实缺乏证据证明,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二、关于孙_的证言能否采信。首先,孙_系_公司原股东、原法定代表人,系诉争房屋买卖交易的主要参与者,与_公司无任何利害关系;孙_的证言,其中关于“必要法律文书是否交付局部,与涂_、_X的证言相吻合,并有客观证据入股协议加以佐证,因此,就待证事实“必要法律文书是否交付局部,证人孙_提供的证言不仅毫无疑问地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而且,其证
6、言系直接证据,且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其次,关于执行房产买卖协议的建议系_公司单方制作,未得到_公司的认可,本质上属于_公司单方的意思表示。同时,该证据形成于_公司向_公司送达关于解除房产买卖协议书的函之后,其中所载“贵公司不能提供享有房产所有权必要的法律文件之内容,在_公司先前向_公司发送的两份商榷函中根本没有任何体现,且与_公司在收到解除通知前后实施的行为自相矛盾。该函件的要求超出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房产买卖协议中约定。房产买卖协议约定的是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而不是提供享有房产所有权的法律文件。因此,关于执行房产买卖协议的建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总之,原审法院对有众多证据加以佐证、证明
7、力明显较强的孙_之证人证言不予采信,对_公司单方制作、无任何其他证据加以佐证、且又与_公司自身行为相矛盾的证据关于执行房产买卖协议的建议予以采信,并以“孙_的证言与关于执行房产买卖协议的建议中所表述的事实明显不符为由,否认孙_证言的证明效力,明显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假设干规定中关于证据审核认定的根本规那么,属于认定根本领实缺乏证据证明,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三、关于_公司是否存在“未依约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的行为,对_公司构成违约之情形。首先,孙_的证言证明:房产买卖补充协议签订之后,_公司向_公司提交了光大银行_分行与_公司签署的房产买卖协议书、光大银行_分行出具的委托授权书以及_
8、市中院(20_)武执字第246号、第248号民事裁定书,且双方均认可上述文件系“必要的法律文件;涂_的证言证明:_x年3月孙_向其提供了上述法律文件;_X的证言证明:在与天顺公司洽谈入股协议时,_公司持有上述法律文件。该三位证人提供的证言,相互佐证,且有客观证据天顺公司与_公司签订的入股协议加以印证,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可以确定无疑地证明:_公司已经依照房产买卖补充协议书第一条之约定向_公司交付了“清退现有用户必要的法律文件。其次,依照约定,在_公司于_x年11月10日第二期付款(此时共付110万元)之后,_公司即应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此后,_公司曾于_x年12月17日和_x年12月28
9、日先后两次向_公司发送商榷函,协商履约事宜,但均未提及所谓的“必要的法律文书,也始终未要求_公司依约提交“必要的法律文书。假设存在_公司未依约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这一事实,那么在_公司已经支付110万元价款的情况下,在_公司延期交付约定文件长达13个月的情况下,_公司在文书往来中始终未提及该事,始终未主张权利,其行为明显不合常理,无法予以合理解释。因此,_公司在履约中的行为也反向印证了_公司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这一事实。总之,孙_等三人的证人证言以及天顺公司与_公司签订的入股协议,分别来源于不同的法律主体,各自形成于不同的阶段,能够相互佐证,完全可以证明:_公司已依约向_公司交付了“清退现有用户
10、必要的法律文件,且_公司在履约过程中的行为也可以反向加以印证。在此情形下,原审法院认定_公司存在“未依约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的行为,对_公司构成违约,不仅与本案众多证据相互矛盾,而且无法合理解释_公司在履约过程中、在_公司解除房产买卖协议之前始终未要求_公司提供“必要法律文书这一事实,该认定没有任何证据支持,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属于认定案件根本领实缺乏证据证明。四、关于_公司是否依据合同法第六十七条享有履行抗辩权。首先,如上所述,_公司不存在“未依约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的行为,对_公司构成违约之情形,_公司不享有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履行抗辩权。其次,_公司已经明确自认:其延迟支付第三期付款系违约
11、行为,并非行使履行抗辩权之行为。_x年12月17日,_公司向_公司出具第一份商榷函,明确载明:“依据我公司与贵公司签订的购置房产协议,本应按时足额付款。由于我公司资金被相关企业占用,为及时支付合同款项,我公司在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手续,但接近年底,银行贷款额度使用完毕,但保证元旦后放款。_x年12月28日,_公司向_公司出具第二份商榷函,明确载明:“在协议履行期间,由于_合众调剂市场强行霸占等原因,致使我公司未能按协议约定履约,责任在我方该两份商榷函说明:_公司明确成认在第三期付款上存在延迟支付情形,并且明确成认该延迟付款系自身违约,并非因_公司存在违约行为而行使所谓的“履行抗辩权。再次,_公司
12、承诺的放弃权利的条件成就,_公司在第三期付款前所享有的所有的权利均已被其明确放弃。在第一份商榷函中,_公司将第三期付款的时间修改为“_x年12月20日支付20万元,_x年1月20日支付80万元,_公司当时的法定代表人孙_在“_x年1月20日注明“20号假设未到款自愿放弃前面所有权利。其后,_公司于_x年12月21日和_x年2月1日分别向_公司支付20万元和80万元,均存在延期支付之情形。因此,_公司承诺的放弃权利的条件已经成就,在第三期付款之前享有的所有的权利,已被_公司明确予以放弃。因此,即使是_公司存在“未依约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的行为,对_公司构成违约之情形,即使是_公司在第二期付款后享有
13、所谓的“履行抗辩权,该“履行抗辩权已被_公司明确放弃,_公司在本案中根本没有所谓的“履行抗辩权可以行使。总之,_公司根本不存在违约行为,且_公司先前的行为已经明确说明,其在第三期付款上存在延迟支付之情形系其自身的违约行为,并非行使所谓的“履行抗辩权,而且即使是_公司曾经享有“履行抗辩权,该抗辩权也因其明确的放弃权利的承诺而被放弃,因此,_公司根本没有任何的“履行抗辩权可以行使。原审法院认定“_公司未按期支付后期款项的行为符合合同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不构成对_公司的违约,与本案众多证据相矛盾,与_公司自认的案件事实相矛盾,属于认定案件根本领实缺乏证据证明。五、关于房产买卖协议书和房产买卖补充协议
14、书是否被依法解除。首先,如上所述,_公司不存在“未依约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的行为,对_公司构成违约之情形,依法享有合同解除权,且_公司不享有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履行抗辩权。其次,房产买卖补充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第三次付款,在_x年12月20日内,甲方(指_公司,下同)向乙方(指_公司,下同)支付200万元,第四次付款在_x年2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100万元,第五次付款在_x年4月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400万元。第二条约定“_x年12月20日内,如甲方第三期款不能到位,那么前所付款项110万元,全部转作违约金不予退还,同时乙方可解除房产买卖协议书。后续款项逾期至_x年5月30日仍未到位,
15、乙方有权解除房产买卖协议书,并按房款全额的20%要求甲方承当违约责任。在第三期付款上,_公司于_x年12月21日向_公司支付20万元,_x年2月1日支付80万元,其后未再支付任何款项。因此,_公司自第三期付款开始记即存在违约行为,且第四期、第五期付款均未支付,根据房产买卖补充协议书的约定,_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_公司按照房款全额的20%承当违约责任。_x年7月6日,_公司向_公司送达关于解除房产买卖协议书的函,_公司与_公司之间的房产买卖协议书和房产买卖补充协议书被依法解除。综上所述,_省高级人民法院(_x)鄂民一终字第00023号民事判决书存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款第二项“原判决认定根本领实缺乏证据证明、第六项“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之法定事由,应依法再审。恳请贵院依法提审或指令再审,纠正原判决中存在的错误,维护申请再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此致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_x年7月30日附:证据目录1份,证据份。关于再审申请书2申请人:_娱乐住所地:法定代表人:_X联系 :_X被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