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锅炉安全整改工作交流 区在食品加工、制衣、花卉、养猪等小行业还存在一定数量的小锅炉没有正式纳入监管范围,从今年一季度区政府相关部门安全工作检查情况看。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为最大限度提升这些小行业在用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开展小锅炉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及整治重点 整治范围:食品生产加工窝点、制衣、花卉、养猪等小行业在用额定蒸发量小于1T/H蒸汽锅炉含汽水两用炉额定功率小于0.7MW承压热水锅炉。 依法查处非法安装、改造、维修,整治重点:锅炉安全管理薄弱、日常管理不标准的小企业、小作坊。使用未经注册、登记、检验的锅
2、炉和无证上岗操作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目标 全面摸清查明我区小锅炉安装使用数量、分布情况及安全状况、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查清隐患和问题。强化催促,消除隐患,严格落实制度,保障使用安全。 三、组织领导 成立小锅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全区小锅炉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蒋达祥区安监局局长 成员: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由区质监局党组书记王长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联系人: 联系 : 四、职责分工 负责组织专项整治的调查摸底、联合检查,区质监局负责全区小锅炉安全专项整治的牵头
3、组织工作。对违法安装使用锅炉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催促整改,汇总上报整治进度情况。负责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辖区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区安监局负责有关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协助质监部门开展调查摸底,查处违法行为。各镇街对整治范围内的小锅炉进行调查摸底,完善本辖区、本系统小锅炉情况档案,催促使用单位对存在问题实施整改。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20日4月30日 成立专项整治的领导工作机构;依据实际情况,按照责任分工。研究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小锅炉整治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发动会议,进行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 二调查摸底阶段5月4日5月20日 掌握详细情况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4、由镇街负责对辖区的食品生产加工窝点、制衣、花卉、养猪等小行业在用的额定蒸发量小于1T/H蒸汽锅炉含汽水两用炉额定功率小于0.7MW承压热水锅炉进行彻底摸排。并完成初步建档。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6月10 该整改的限期整改;该停止使用的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该检验的必须检验合格;该培训的人员必须培训取证;该取缔的依法予以取缔;对非法安装、修理、改造的由相应执法机构立案查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 四检查催促阶段6月11日6月30日 对逾期不改的单位,由整治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五总结验收阶段7月1日7月10日 整治工作情况于7月15日前书面上报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小锅炉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加强协调。切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认真抓好整治工作。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锅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监督与效劳并重的原那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属违法制造“土锅炉或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提出可行合理的解决方法。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多种形式和层次的锅炉安全法规和使用知识宣传教育。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