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中路小学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一、评议目的。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是教职工参政议政,参与监督和管理的民主形式,是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减少或防止工作失误,保证学校健康开展的重要措施。 二、评议对象。学校中层及以上行政。 三、评议周期。每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 四、评议内容。对受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定量和定性评议相结合。定量评估包括德、能、勤、绩、廉五项内容。定性评估领导班子分为适应、根本适应、不适应三个档次,对领导干部个人分为优秀、称职、根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 五、评议方式: 1、成立民主评议干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政、工、团及局部教工代表(或工会委员)组成。 2、
2、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制定每次民主评议干部的范围和具体评议方案。 3、由学校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制定的评议方案,经教代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并提前通知被评议对象做好受评准备。 4、被评议对象在教代会上作述职报告。领导班子的述职报告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口头形式向大会述职,领导干部个人作书面述职。(述职报告书面材料在召开教代会前一周印发给教职工代表) 5、评议前。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端正评议态度,熟知评议程序及评议方法,正确地行使民主监督领导干部的权利。 评议中。在评议对象述职的根底上,组织教职工代表采用书面无记名投票方式,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的主要优点、成绩予以肯定,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评议后。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民主评议干部领导小组整理、汇总评议结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反响评议结果。对学校中层领导班子的评议情况,由学校党支局部别进行反响。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进行测评的情况,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由民主评议干部领导小组整理成文字材料,待下次教代会时向代表们汇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