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党内监督的途径、方式及对策措施研究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任务,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党员干部普遍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发出了建设廉洁政治的发动令,也为实现“三清目标绘就了路线图。党内监督是我们党始终保持自身先进性的重要武器。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这说明,贯彻落实好党内监督条例是当前和今后加强党内监督的重点工作。探索加强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方式及对策,必须把握监督的根本规律,从监督的有效性、机制、体质和制度等方面统合思考。 一、目前党内监督存在的问题 党内监督在党的自身建设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我们
2、党十分重视党内监督。但局部领导干部由于认识不到位,治党不严,加上监督制度、体制不够完善,监督指向失衡,监督机构缺乏独立性等等,党内监督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监督认识不到位。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开展,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党组织和领导没有把党内监督放到应有的位臵,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开展与党的建设的关系,党不管党的问题严重存在,致使党内不正之风、腐败现象时有发生。个别领导干部对党内不正之风不闻不问、麻木不仁。有些领导 1 干部不讲正气,“好人主义盛行,因为是“熟人、“名人、“亲人、“有背景的人,而放弃党性原那么。 (二)监督执行困难。十一届三
3、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制订了一系列重要规章制度,党内无制度可依的局面已不复存在。但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开展,原有的制度存在一些缺乏:一是制度不配套、不系统。二是制度不科学,缺乏操作性。如有些制度过于抽象笼统,缺乏具体的实施细那么,执行中比拟困难。有些制度只有定性规定,没有定量规定,执行中弹性过大。有些制度只是实体规定,缺乏必要的程序规定,执行中的随意性太大。这些都不易监督。 (三)监督指向失衡。我国是以上级党委为领导中心的权力辐射体制,上级是下级的全权领导者、管理者,同时,也是最具权威的全能监督者。实际中,高度重视自上而下的监督,无视平衡制约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造
4、成了不少监督环节的“空档和误区。如党内党员对党的组织监督、全委会对常委会的监督、党的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的监督、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等等很难到位。但作为一个民主的执政党,其党内监督应形成自上而下、平衡制约和自下而上的立体网络。 (四)监督机构缺乏独立性。党的十二大确立了党内执行机构与监督机构同由党的代表大会产生的方式,但监督机构并不是向产生它的代表大会负责,而是向同级执行机构负责。上2 级纪委对下级纪委仅是业务指导关系,而同级党委却对同级纪委实施全面领导,从人事任免、人员编制、经费乃至一系列问题,都由同级党委统筹安排。因此,实际上纪委只是同级党委的执行部门。这种组织上
5、的粘连关系和指导与领导强弱不等的运行方式,也决定了纪委很难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大权在握的党委“一把手实施真正的有效监督。同时,同级党委的主导作用,势必造成来自同级的干预,掣肘太多,事事请求汇报,严重影响执纪的公正性。虽然按规定,上级纪委可以监督下级党委负责人,但由于距离远,弹性大,监督功能趋于弱化,只要不发生重大问题,上级对下级往往形同“虚监。 二、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一)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当前,党内集中不够和民主不够的问题同时存在,必须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把民主根底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6、有机结合起来,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充分调动起来。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做到自我批评一日三省,相互批评随时随地,真正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 (二)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 3 督合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此,要廓清党的纪律监督和巡视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的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检察院和法院的司法监督、民主党派监督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在整个社会监督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功能、责任,以及所担负的监督任务内容、
7、方式和程序,完善监督运行工作流程,凝聚全党全社会监督的合力。要调整党和国家专职监督机关的职能定位,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履责须到位、失责受追究。建成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察、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各司其职、协调沟通、紧密配合、严谨周密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督体系的综合优势和整体效应。 (三)健全监督法规制度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围绕责任设计制度,围绕制度构建体系,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并加强同党内其他法规的衔接,把制度框架确立起来。增强监督法规制度的科学设
8、计和安排,一方面要及时查漏补缺、修订完善,提高适应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要加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做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提高监督制度效能,降低执政本钱。 4 (四)提升监督机制的科技含量。积极搭建“互联网+监督平台,运用数据库、网络编程等,把过程控制理念引入对权力运行实施监督的制度设计、监督信息资源共享、监督工作流程再造之中,实现不同渠道、不同手段、不同方式的衔接配合,在各种监督主体和力量之间形成新的工作形态,加快从传统监督向科学、全程、全面监督转变,切实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真正为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 三、加强党
9、内监督的对策 加强党内监督,必须提高认识,加强党的领导,把纪律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完善适应新形势下的各项党内民主制度和运行机制;建立和健全党内权力监督、相互制衡的制度。 (一)提高对加强党内监督的认识。立党为公,是党的作风建设的根本目的,加强党内监督,纠正党内不正之风,克服消极腐败现象,是党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作风关系到党的形象,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我们党是执政党,我们必须认识到,党执政时间越长,越要抓自身建设,越要从严要求党员和干部,越要加强党内监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真正把党内监督放到应有位臵,发挥其积极作用。要通过全党的努力,
10、把党内监督全方位地贯彻于党建各个环节之中,真正做到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于一个执政党,在执政过程中,虽然把经济搞上去了,但如果党内监督不严、 5 党风不正,自身腐败问题严重而又无力克服,最终必然败坏党风,丧失民心,亡党亡国。同时,加强党内监督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只有一心为公,才能取胜于民。不加强党内监督,执政党的地位就可能丧失,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消灭。 (二)加强对党内监督的领导,把纪律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党内监督的领导,增强责任感,自觉担任起党内监督、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神圣职责。一是各级党委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始终
11、把党内监督、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要把党内监督纳入党委工作的整体格局中,统一部署,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思路、目标和任务,采取有力的措施解决党内监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深入研究在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党内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特点和规律,探索和掌握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的新方法、新措施。二是要完善党内监督,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机制,形成全党动手抓党内监督、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格局。江泽民同志指出:好的体制,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制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反之,不好的体制那么会导致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各级党委要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面作用,把各种力量调动起来,把各方面的
12、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出来,使党内监督、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机制有效运转起来,形成良好局面。三是加强对纪检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支持6 纪委全面履行职责。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是党的监督机关,在党内监督、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各级纪委要从整体上把握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和任务,通过协助党委加强党内监督、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纯洁党的组织和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真正取信于民。 (三)建立健全党内各项民主制度,标准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尤为重要,因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正如小平同志指出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
13、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底,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当务之急是要建立健全以下党内民主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党员民主权利的保障制度。党员民主权利的实现程度是党内民主开展程度的标志,也是党内监督的根底。如果党员对了解、参与和决定党内事务的权力都徒有虚名,谈何监督呢。因此,一个政党要实现真正民主,充分发挥党员的民主监督作用,必须建立在党员民主权利的充分实现和保障的根底之上。建立健全党员民主权利的保障制度,就是通过党内立法的形式,对党员了解、参与
14、和决定党内事务的权利作更为具体的规定,对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做出具体的惩罚规定, 7 并建立健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行使的专门机构,以确保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使。 二是健全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开展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的最根本形式和制度。但目前党的代表大会制度还不完善,尽管党章对党的代表大会的职权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因缺乏相应的保障制度难以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党的代表大会职权行使制度,要合理划分党的代表大会与党的全委会、党委常委会、党委书记办公会、党的工作会议和党的扩大会议的职权。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度。我们党在八大党章中规定,
15、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小平同志曾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指出: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最大好处,是使代表大会可以成为充分有效的最高决策机关和最高监督机关,它的效果是几年开一次会或每次重新选举代表的原来制度所难以到达的。但因种种原因迄今未能实现。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中央有关部门先后在11个市、县、区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实践证明,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有利于调动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党内民主监督,推进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实现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的有效形式。 三是建立健全党委会工作制度。党内监督反映到党的领导体制上,就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只能实行严格的集体领导的委8 员会制度。党的各级委员会作为党的各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执行机构,特别是党的各级常委会,在事实上成为拥有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高度集权机关。一方面要完善党委内部议事制度,真正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党委会、党委常委会、党委书记办公会的制度和运行机制。 (四)加强党内权力监督和相互制衡,完善党内监督机制。执政党掌握着领导国家和社会的权力,要确保权力正向运行,而不是负向运行,必须实行监督和相互制衡,必须完善党内监督机制。 一是要建立健全党内权力相互制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