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荆风理事会章程 (一)理事会由非在职社长组成,其中理事长1人,秘书长1人。(每年任期满的社长、副社长均可申请参加理事会) (二)理事会主要职责: 1、制定社团未来开展宏观规划,确定社团开展方向。 2、筹划一些在任负责人无法解决的活动经费及其赞助问题。 3、做好社团每年度社团负责人的工作方案回收与审核,对文学社这一年做出的成绩给予评断。 4、负责建立起一个透明的与社团社长、各个部门负责人、社员的密切联系,对社团的大致情况有一个良好的判断。 5、对社团负责人有直接的考核与任免权。 6、对社团负责候选人有直接任命权,候选人需列出理事会提出的书面报告,并采取面试等方式的考核确定所任职职位。原社员选举权
2、更变为对社长考察期的第二次信任度与绩效考核。 (三)理事会制定理事会议事规那么,以确保理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四)理事长和秘书长需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生效。 (五)理事长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召开理事会网络会议; 2、发布理事会重要文件; 3、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六)理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理事长应指定一名理事代行其职权。 (七)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由理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2023个工作日前通知全体理事。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理事长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理事会网络会议: 1、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2、遇紧急重大事项,半数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3、在职社长提议时。 (九)
3、理事会召开临时理事会网络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通知,通知时限不低于会议召开前一个工作日。 (十)理事会网络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和地点; 2、会议期限; 3、会议议题; 4、发出通知时间; 5、理事参加会议回执。 (十一)理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理事有一票表决权。理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通过。 (十二)理事会会议应当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代为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理事的权利。理事未出席理事会会议
4、,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十三)理事会网络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时间和会议召集人姓名; 2、出席理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理事会的理事(代理人)姓名; 3、会议议程; 4、理事发言要点; 5、理事会形成的决议等。 (十五)理事会秘书 1、理事会设理事会秘书,理事会秘书应对理事会负责; 2、理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筹备理事会会议,负责会议的记录和文件、记录的保管、并保证有权得到社团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 3、理事会秘书由理事长提名并经理事会表决聘任或解聘。 理事单位:校团委,荆风文学社,荆风文学社理事会 第二篇:理事会章程附件2:
5、江苏赛联信息产业研究院理事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 为确保江苏赛联信息产业研究院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江苏赛联信息产业研究院是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领导下的实体性研究机构,是XX省信息产业创新体系的核心。常务理事会是研究院的决策机构。理事单位由常务理事单位和特邀理事单位组成,常务理事单位由19家股东单位组成,特邀理事单位由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it骨干企业等相关单位组成。 第三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在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指导下,以江苏赛联信息产业研究院为核心,整合大学、科研院所、it骨干企业研发中心等创新资源,构建全省信息产业创新效劳
6、平台,并以信息产业专家委员会、信息产业开展基金会和信息产业创新成果孵化中心为支撑,共同构建江苏信息产业研发创新的产业环境。 1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 理事会的构成。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特邀理事、秘书处构成。其中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常务理事16名,特邀理事假设干名。 第五条 理事会成员的组成。理事长由股份公司董事长兼任,副理事长由股份公司副董事长兼任;秘书长由江苏赛联信息产业研究院院长兼任,副秘书长由江苏赛联信息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兼任;常务理事由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兼任,特邀理事为高校、科研院所、it骨干企业等单位的代表担任。 第六条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作为日常办事机
7、构。秘书处工作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直接指导。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理事会秘书处主要职责包括:起草理事会文件,执行理事会决议,召集秘书处会议,组织和准备理事会年会,沟通、协调和效劳理事会成员,以及理事会文件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等。凡重大事项需由秘书处先行商讨,再提请理事会年会审议。 第七条常务理事会是研究院的决策机构。理事会原那么上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听取秘书处年度工作汇报,研究下一年度重点工作及重大事项。 2第八条 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届满后可以连任。各理事单位派出的理事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时,该理事职位由原单位重新委派人员担任。 第九条 秘书处成员每届任期3年,届满后可以连任。秘
8、书长及副秘书长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时,该职位由原单位重新委派人员担任。 第十条 秘书处原那么上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工作会议,总结本年度工作、安排下年度工作,就拟提请理事会讨论通过的重大事项进行商讨,形成初步意见。必要时,秘书长可适时召集其它相关会议,商议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 为方便工作和提高办事效率,理事会授权秘书处按有关规定刻制“江苏赛联信息产业研究院理事会印章一枚。秘书处指定专人负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第三章理事会合作研究机制 第十二条 在省经信委指导下,以江苏赛联信息产业研究院为核心,整合大学、科研院所、it骨干企业研发中心等创新资源,构建全省信息产业创新效劳平台。主要任务: (一)
9、针对全省信息产业和新技术应用研究; (二)围绕企业的创新需求开展研发合作和中介效劳; (三)为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活动提供公共平台效劳; (四)为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的孵化提供产业化环境。第十三条 建立理事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各常务理事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开展工作中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的研究,谋划科研选题和立项等工作。理事会秘书处为联席会议召集人。 第十四条 江苏赛联信息产业研究院对各理事单位参与的各项课题研究和合作事项进行协调管理。 第十五条 每年不定期举办信息产业开展论坛。重点围绕信息产业开展中的焦点、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第十六条 合作创办期刊。深入研究,及
10、时反映我省信息产业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并将有关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等,提供给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第十七条 建立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制度。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实现资源共享。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理事会成员的权利: (一)对江苏赛联信息产业研究院的开展和规划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可申请利用江苏赛联信息产业研究院公共平台,开展江苏信息产业相关研究及业务活动; 4 (三)可委托理事会组织专家针对理事单位的需要,进行专题研讨咨询或相关培训; (四)在理事单位举行的科研工程招标中,理事会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五)理事单位可优先在信息产业创新公共效劳平台、期刊杂志等媒介上发布、刊登相关活动和业
11、务信息。 第十九条 理事会成员的义务: (一)关心和支持江苏赛联信息产业研究院的开展,发挥各自优势,为理事会的开展建言献策; (二)充分发挥自己的创新优势,积极加强企业之间的合作研究,推动产学研合作; (三)在合作中,自觉维护知识产权,不得侵占他人权益; (四)积极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各类交流、研讨及调研活动; (五)自觉维护理事会形象,遵守理事会章程。 第五章附那么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后正式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另行决定。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江苏赛联信息产业研究院理事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三篇:荆楚黎氏宗族经济文化开展理事会章程荆楚黎氏宗族经济文化开展理
12、事会2023年“清明祭祖活动资料 荆楚黎氏宗族经济文化开展理事会章程 (讨论稿)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弘扬中华姓氏文化,传承家族文明,研究黎氏源流,增强族情联络,兴族强国爱家,成立荆楚黎氏宗族经济文化开展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 第二条理事会宗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弘扬祖德淳风,发扬勤劳、刚正、自强、奋进的黎门精神,科学民主管理,增强家族亲情与福利事业的开展,以团结促进步,以和谐建家园,为宗族的繁荣兴盛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理事会本着增进了解,加强联络,增强情谊的原那么,为宗亲提供一个相互交流、互融互惠的多方位的渠道和平台。 第四条理事会以本
13、宗族世系范围内为组织区域。组织族众开展各种联谊活动,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通过媒体、网络、通讯等现代手段,增强本宗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理事会组织机构 (一)本会为理事会制,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 (二)本会最高权利为理事会全体会议。 理事会设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2名,副会长假设干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假设干名。其人选由理事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理事会可在不同地区下设片区联络机构并任命片区负责人。 (三)本理事会对有特殊奉献、热心支持和资助本会工作,奉献极大的海内外宗亲均可在本会任名誉职务,设名誉会长1名,名誉副会长假设干名。 (四)本理事会下设文秘组、财务组、监事
14、组和法律参谋等,其人选由理事会议根据会长提名产生。 第六条理事会职责 (一)制定、修改并执行本章程; (二)执行理事会议的各项决议; (三)制定年度方案及财务安排; (四)召开理事大会及临时会议; (五)定时向理事会报告工作及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 (六)发动和接受族贤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捐赠。第七条常务理事会职责 (一)会长职责。主持宗族的全面工作,召开理事、常务理事会议,报告各地情况,走访名人及宗亲,决定公德款项及扶助工程。 (二)常务副会长职责。协助会长工作,协调理事会成员工作;处理宗族相关事务;协调宗族间的矛盾;主持理事会日常工作;在召集理事会议时,如会长因事不能出席,可主持召开会议;经常联络各地宗亲完成理事会议决定和任务。 (三)秘书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