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渔业局农资打假治理方案 根据农业部关于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市海洋与渔业局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具体职责与农资打假重点产品(水产苗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那么,严厉打击水产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违禁药物、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加大水产苗种生产的执法监管,推动水产苗种业健康开展,不断提高我区水产苗种质量。 二、工作目标 (一)对水产苗种(含自繁自用水产苗种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覆盖率到达100%。 (二)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在水产苗种繁殖、培育生产环节的使用得到禁止。 (三)水产苗种生产单位
2、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真实完整,监管率到达100%。 (四)对水产苗种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到达100%。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产品 海参、对虾、梭子蟹、贝类苗种。 (二)重点单位 海参、对虾、梭子蟹、贝类苗种生产单位。 (三)重点区域 海参、对虾、梭子蟹、贝类重点苗种生产区域。 (四)检查重点 1、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持证情况。主要包括从事水产苗种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是否持有效的水产苗种许可证,是否按照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规定的种类、范围进行水产苗种生产。 2、苗种生产渔药使用情况。 苗种繁育生产过程中是否储存或使用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渔药或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重点是硝基呋喃、孔雀石绿、
3、氯霉素等。 苗种生产单位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实施情况。 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一)3月初,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水产苗种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全面发动和部署。 (二)3月至4月、9月至11月组织执法人员对苗种生产企业开展春季和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执法检查。 (三)6月下旬和12上旬,组织对年农资打假暨水产苗种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春季和秋季的书面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制定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在市海洋与渔业局统一领导下实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暨水产苗种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二)加大执法力度。依照渔业法、水产苗种管理方法、兽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平安法和行政处
4、分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苗种生产中使用违禁药物的处分力度。 (三)重点执法检查,区别对待。要对信誉好的苗种生产单位给予扶持和鼓励;对有不良记录的苗种生产单位要严格督查、对于水产苗种阳性样品或违法违规生产单位和从重处分并列入“黑名单。 (四)执法检查时均需有执法人员填写年水产苗种专项执法检查现场记录表和年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并经执法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双方签字,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备查。 (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采取举办学习班、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年内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对典型案例进行跟踪报道,有力震慑违法行为,营造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气氛。 (六)及时向市执法支队上报新情况、新问题及大案要案及“黑名单。 (七)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各项农资打假活动。 (八)建立举报机制。设立区渔政监督管理站举报 ,对举报情况及时跟踪调查,情况属实要依法查处。对发现和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在三日内报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备案。 内容总结(1)区渔业局农资打假治理方案 根据农业部关于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市海洋与渔业局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具体职责与农资打假重点产品(水产苗种),特制定本方案(2)(三)水产苗种生产单位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真实完整,监管率到达100%(3)苗种生产单位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