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水产品质量平安监管细那么 为健全我县水产品质量平安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提升水产品质量平安监管能力,创新监管机制、监管制度,强化监管力量,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水产品质量平安,促进我县水产品持续健康开展,特制定本细那么。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XX省实施(渔业法)方法兽药管理条例 XX省水产亩种管理方法水产养殖质量平安管理规定XX市农产品质量平安管理方法 二、监管对象 全县范围内从事水产养殖、苗种生产的单位及个人 三、监管目的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那么,围绕监管重点,加强源头控制,建立健全效劳、管理
2、、监督、处分、应急等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部门,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综合协调,形成监管合力, 1确保我县水产品质量平安。 四、县农业局的监管职责 1、负责开展本辖区水产品质量平安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普及水产品质量平安知识,提高全民的水产品质量平安意识。组织县级水产科技人员对水产养殖户开展水产健康养殖培训,引导养殖者科学用药、平安用药。 2、负责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平安工作的领导。成立县级水产品质量平安领导小组,制定水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那么,对我县辖区的水产品质量平安工作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并指派专人负责水产品质量平安监管的日常工作,加强对水
3、产品质量平安工作监督和指导的领导责任制,形成职责明确、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格局,提高水产品质量平安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3、负责我县区水产投入品的监管。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填写现场执法记录表,平安检查率到达20230%,禁止无产品批号、无执行标准、无生产许可证号、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的药物和饲料入养殖场,保证生产环节用药、投料平安。负责养殖生产环节养殖记录本的领取发放,做到每塘一册,发放率到达20230%。催促养殖单位或个人做好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保证水产品的质量平安。 4、开展我县区水产品质量平安整治。制定我县区水产 2品质量平安整治方案,与生产单位
4、和个人签订水产品质量平安承诺书,承诺书签定率要到达20230%。开展水产品质量平安执法检查,定期不定期开展水产品质量平安专项执法行动,打击使用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禁用药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禁用渔药残留的抽检工作,如发现阳性,首先封塘禁售,经复检确认后,将给予当场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到达20230%。 5、负责我县苗种生产的监督。全面贯彻渔业法、XX省水产苗种管理方法,对我县苗种生产实施许可证制度;负责苗种生产企业或个人的申请受理、材料审核到批准核发,完善档案管理。按照监管职责,负责苗种质量平安承诺书签定,承诺书签定率要到达20230%。整顿和标
5、准苗种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辖区水产苗种监管方案,从外省、外地购置苗种,要有出售方质量检测报告,要有苗种购置票据,实行责任追溯,发现阳性样品,当场销毁,绝不允许药残超标苗种流入生产环节。确保本辖区销售的苗种无疫病、无禁用药物残留。做好本辖区苗种的抽样检测,保障水产苗种质量。 6、负责完善应对突发水产品质量平安事故的运行机制。水产品质量平安领导小组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养殖过程的质量平安日常监管,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按照水产品平安事故的发生、开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 3程度、可能的开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发生水产品平安事故时,应当及时
6、处理,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对重大水产品平安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响,及时启动应急员预案,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指挥工作,要严格控制事态开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和整改。 7、负责建立我县水产品质量平安信息沟通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及时通报本辖区水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水产品质量平安形势,发现存在问题和隐患,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并定期向市局反响。发生重大平安事故时,要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属于其他监管部门职责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监管部门处理。要设立公开举报 ,要及时做好举报事项的
7、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监管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对监管措施不落实、该报告不报告、发现违法行为的苗头不控制、该查处的不查处、该移交的不移交、查处不到位或弄虚作假等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负责争取监管资金。农业局应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水产品质量平安的根底设施、监督网络、检验检测、信息手段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与支持,争取将水产品质量监管经费 4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支出,单位领导要提高认识,保障日常监管工作经费,切实增强水产品质量平安监管保障能力。 五、水产养殖及苗种生产单位应履行的义务 1
8、、水产养殖、苗种生产的单位及个人应积极同县级水产品质量管理部门签订水产品质量平安承诺书,认真做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在成鱼养殖期间,认真填写统一发放的水产养殖生产记录表,做到一塘一册,并保存两年,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2、水产养殖、苗种生产的单位及个人应按照渔业法以及渔业生产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生产,坚决杜绝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毒性的渔药及渔业投入品。坚决杜绝使用无产品批号、无执行标准、无生产许可证号、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的药物和饲料。 3、自觉接受市、县两级水产品质量平安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完成现场检查及产品抽检,对发现有阳性样品的产品
9、自觉接受水产品质量平安管理部门的调查处理。 4、生产苗种要依法申领苗种生产许可证,从外省、外地购置苗种,要有出售方质量检测报告,要有苗种购置票据,发现阳性样品,当场销毁,决不允许药残超标苗种流入生产环节。 第二篇:水产品质量平安监管方案XX县区水产效劳中心 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行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平安监管 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全区水产业持续健康开展和保障水产品质量平安,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有效解决当前影响食品平安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广阔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要求,及省、市、区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行为,切实加强食
10、品添加剂监管的有关会议精神,特制定XX县区关于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行为,切实加强水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把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平安监管,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来抓。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方针,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加行为,进一步加强水产品添加剂监管,促进水产品平安监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 二、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相结合、整顿与标准相结合、
11、监管与自律相结合的原那么,全面加强XX县区水产品添加剂监管,严厉打击水产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整顿标准水产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秩序,促进水产业健康开展,保障广阔人民群众饮食平安,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平安事故。 三、工作重点 加强对水产苗种药残检测,合格率在98%以上,其中水产苗种的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检测合格率到达20230%; 加强重点水产企业的食品平安跟踪检查,积极排查全区主要水产品生产和加工行业的质量平安风险隐患; 加强水产养殖板块基地及重点养殖企业的“三项记录的检查,建立完完善和健全的水产质量平安可追溯制度。 推行水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开展水产品质
12、量平安自检400批次。 四、整治措施 (一)重点产品 突出监管小龙虾、河蟹、黄鳝、鳜鱼、草鱼、鲫鱼、鳊鱼、黄颡鱼等国内外市场主销品种及水产品加工企业产品滥用食品添加剂。严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五氯酚钠等禁用药物的使用。 (二)重点单位 全区主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获“三品认证和名牌认证的水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渔业专业合作社、苗种繁育场等。 (三)重点区域 全区大中型农产品集贸市场和超市,主要水产板块养殖基地,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和水产食品加工企业。 (四)重点整治 对“无公害水产品监督管理,检查认证水产品的资质、产地认定条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平安状况; 对“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监
13、督管理,加强产地监测和资质确认,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品牌形象。 (五)建立联动机制,提高打击力度 1、是开展渔业生产资料打假活动。积极与工商、畜牧、饲料等管理部门沟通协作,互相配合,联合行动,开展渔业生产资料的市场检查,发现有禁用药物销售、违禁添加剂饲料销售的典型案例,从重查处,净化投入品的流通环节。 2、是检查养殖环节使用投入品的情况。对使用违禁添加剂饲料、禁用药物的生产单位和生产者,强制收缴违法物资,追查源头,并通报相关联动单位依法查处到位。 3、催促重点水产生产单位和生产者。健全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开展“三项记录检查,对记录不全、不实的,除依法处理外,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 (六)加强能力
14、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水产品质量平安监测和预警。在全区水产板块基地建立水产品质量平安监测点,加强质量平安信息报送,实施质量平安预警,提前化解平安风险。 二是抓好水产品质量平安舆情处置。加强媒体、互联网水产品质量平安信息跟踪,强化与新闻部门的合作,加大水产品质量平安宣传,提高舆情应对水平。 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按照农产品质量有关法规,结合区统一部署,建立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等制度,水产品非法添行为切实加强水产品质量平安长效监管。 五、整治内容与安排 全区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及自查自纠阶段(从即日起至5月3
15、0日)制定水产品质量平安和添加济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行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平安监管专项工作发动会,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公布水产品平安举报投诉 ( :89353906),广泛张贴国务院食安办等九个部门公告,发动群众举报和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催促各水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自查自纠。 (二)调查本底及清理整顿阶段(2023年6月1日至2023月30日) 对各街镇重点水产品生产和加工单位和个人进行入户调查,摸清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建立全区水产品添加剂根本情况档案。 加大日常监测和抽检力度,通过快速检测,对水产品中添加剂进行日常检测筛查,发现问题及时送检。充分利用监督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线索,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水产品添加剂及在水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个人。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