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路养护巡查情况汇报 公路日常养护巡查制度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准确掌握公路路况信息,及时发现并处理公路及其沿线实施损坏情况,延长公路使用寿命,保障公路行车平安、畅通、舒适,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标准(jtgh2023202223)并根据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巡查内容 第二条 上路巡查主要以目测为主(特殊情况可用仪器检测),实行日查、月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第三条 路基巡查内容。路基是否沉陷、路肩有无病害;路面有无坑凼,排水设施是够完好通畅、有无违章占道现象。 第四条 桥梁巡查内容。人行道板、伸缩缝、栏杆是否完好,泄水孔是否堵塞、桥墩台是否发生移位;水沟、涵洞是否淤塞
2、。 第五条 绿化巡查内容。公路沿线的绿化有无病害。死亡和缺失及路产路权的维护。第六条 其他沿线设施巡查内容。边坡是否稳定;沿线设施、标志、标牌、标线、减速设施是否完好,标志、标线是否清晰。 第三章 上路巡查职责 第七条 各养护站站长为本标段巡查员,每天上路对所管路段进行巡查,掌握变化情况,及时采取防患措施,发生应急情况及时向所通报,每天填写巡查记录,每月对巡查情况进行小结并报所养护科。 第八条 养护科工作人员不定期、经常性上路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催促标段搞好公路日常养护,养护站每日巡查发现的病害必须记录在巡查记录里以便拟定小修方案。 第九条 养护科每月定期对全所管养公路进行检查,公路所每季
3、度对全所管养公路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组由所领导带队组织相关科室进行,按照公路日常养护检查考评方法进行全面检查考评,并填写公路质量检查记录备案,公路所按考核的分值计发标段当月工资。 第四章 上路巡查应急处理方法 第十条 各养护站在巡查时,假设发现沿线设施、路基、路面受损或出现轻微的病害,应作好巡查记录上报养护科,有养护科编制小修工程方案,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各养护站在巡查时发现有平安隐患的情况,无法现场处理的必须立即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立即向所里报告,由所领导召集工程科及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如遇路基严重沉陷,边坡垮塌,严重水毁,影响车辆平安通行等重大情况,公路所应立即报告主管机关设置平安
4、警示标志,并派专人值守。同时按所制定的防灾减灾预案实施,把损失降到最小程度,尽快恢复公路平安畅通。 第五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三条 在巡查中如发现占道、挖掘、砍伐行道树,超限运输等侵害路产路权的行为,应及时报告,路政科应以书面形式通报执法大队处理。 第十四条 作好防洪抢险工作。各标段必须坚持雨前、雨中、雨后查路、查沟、查桥(涵)的“三查制度。 第十五条 养护巡查车,每周出一个巡查通报,包括里程、专人记录jbs的轨迹分析。 第十六条 失职人员惩罚。公路巡查中,发现问题,不采取防范措施,不报告上级,又无巡检记录,将扣减当月分值。对不报造成严重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发现一次处以诫勉处理,二次以上处以待岗处理。 第十七条 工作人员奖励。对巡查工作认真负责,任务完成好的将在年终进行表彰奖励。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