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别让述廉变“作秀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把述职述廉作为党内监督的一项制度,并在第19-20条对述职述廉的对象、要求作了明确规定。述职述廉制度的标准,表达了我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进步。述职已经步入标准,但在有的地方,述廉却走了形、变了味,述廉如“作秀,悖了初衷。 秀一。以述职代替述廉。宏略大图洋洋洒洒,业务工作节节攀升,政绩显赫昭之。全篇真知灼见,独不见个人如何以廉律己,廉于何事。以职“秀廉,蒙过了之。 秀二。秘书操刀编廉。领导公务繁重,一年一度的述廉就交由秘书代劳。秘书不敢不为,便运匠心巧手,冥思苦想一番,网上浏览一通,虽怀郁闷之心,仍炮制美文一篇,廉心“诚、廉事“实,感人至深。只是此
2、“廉不知是何人。以他人“秀廉,应付了之。 秀三。只述不评,唱“好了歌。对上级述廉,避重就轻;班子内述廉,套话满堂,只听喝采声,难闻诤言,群众参与的廖廖,更谈不上对领导的述廉进行真实性的考评。述廉的虚与实,特别是易产生不廉行为的八小时外的廉与不廉,无从考证。廉与不廉,述了就了。 笔者认为,所谓“秀,当然是以美示人;所为“作,当然也可以从无中生有,因为只是个样子而已。党内监督是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重要措施之一,述廉应该是党员干部自律与他律的高度统一。但纵观贪官下马,靠述出不廉并得到责任追究的几乎没有,可见,他们的述廉秀作得很精彩。再完善、再科学的制度体系只有落到实处才有效益。只有用心述廉,以诚述廉政,敢自揭短处,自亮家底,述廉才能到达应有之效。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