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业集聚区平安大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平安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平安生产环境,按照xx县人民政府平安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平安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汝安委202322号)要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决定在园区范围内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平安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平安生产责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集中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
2、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平安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对产业集聚区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标准、有序、高效进行,产业集聚区安委会成立产业集聚区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王 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杨 永(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科长) 成 员:孟国华 谢佳佳 产业集聚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园区平安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催促检查、效劳保障、情况交流等工作。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平安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产业集聚区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 1平安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
3、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平安投入等情况。 2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平安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标准化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管理人员平安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平安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履行平安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平安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平安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平安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
4、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平安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平安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藏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四、工作安排 自即日起至10月底,集中4个月时间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一)全面部署,广泛发动,自查自改。(
5、7月底前) 各类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平安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平安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平安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产业集聚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8月1日至9月30日) 1.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根底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水、停气、撤消证照
6、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分、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3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4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稳固提高。(9月1日至10月31日) 1.县政府安委会将于9月份组织对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开展综合督查,同时对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开展大检查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7、,考评结果作为2023年度平安生产责任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企业充分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对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气氛。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各企业要加大对本区域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检查督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开展重点抽查和定期不定期随机查访,促进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四)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制,有效结合我县当前正在开展的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推动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开展。对大检查工作中出现的监管责任不落实或不到位等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请纪律检查、监察和人民检察院等部门,使用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检察建议书,进行平安生产事前提醒、事前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