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人社局集中清理标准档案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局档案管理工作,根据档案法和湘办发【xx】29号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长县监发【xx】1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通知、长县档发【xx】1号关于认真做好xx年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开展为期1个月的集中清理标准档案专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各科室、部门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一、工作任务和成效要求 本次专项工作主要任务是集中清理局机关科室及局属二级机构各类档案,全面标准全局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各类档案保管责任、保管时限、保管场所、移交程序、类别界
2、定和入库标准。通过集中清理标准,全局档案根本到达归档标准、保管平安、利用高效、管理有序的效果。 二、实施步骤和主要措施 (一)摸底调查阶段:4月13日至4月16日 邀请县档案局业务专家指导局档案员对全局各类档案进行一次系统摸底调查,区分档案、资料,分出档案类别,制定档案归档总目录。 (二)设施完善阶段:4月14日至4月24日 1、在局机关二楼复印室安装档案柜; 2、制定档案室分配到部门具体方案; 3、完善各档案室柜架、防霉防潮设备; (三)业务培训阶段:4月17日至4月24日 1、邀请县档案局业务专家通过人社大讲堂平台对全局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和档案员进行业务培训; 2、对1995-2023年档
3、案移交工作进行发动和布置,各科室、部门对照局档案归档总目录,制定本部门档案归档分目录。 (四)集中清理阶段:4月20日至5月5日 1、界定区分档案与资料。属于短期资料性质的纸质件不予入库上柜,由各部门保存在办公室或自行销毁;属于经常查阅和利用的纸质件,暂不予入库上柜,待年度归档界定为档案后集中入库;属于档案的各类纸质件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就业、法律文书、人事、财务等类别归档制度分类归档,形成标准化档案,履行移交手续方可入库,严禁将各种资料打包贴标直接入库。 2、分批集中上柜入库。各科室、部门安排专人根据本部门档案归档分目录在所分配档案室集中清理各类档案及资料,对符合入库条件的,经局综合档案员与各
4、部门兼职档案员共同核实后上柜。 (五)标准整理阶段:4月20日至5月15日 1、各科室、部门按照档案标准化整理要求对本部门档案进行全面标准,做到目录清晰、查阅方便、保管平安。 (六)整体移交阶段:5月16日至11月 1、6月底前做好全局1995至2023年十年档案整理鉴定; 2、11月底前根本完成十年档案整体移交。 移交的档案门类为局机关文书档案和相关专业档案。专业档案包括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就业失业登记档案、工伤认定档案。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社保经办机构、就业效劳中心(就业促进科)、法制科全力配合,按时间点完成十年档案移交工作。 (七)整章建制阶段:4月20日至5月16日 由局办公室牵头,会
5、同相关科室、部门制定以下几项长效制度: 1、文书档案日常管理制度;(归档与利用、移交程序) 2、财务档案日常管理制度;(含机关财务、社保财务) 3、业务档案日常管理制度;(含社保就业人事法律文书) 4、档案室日常维护制度;(内务、平安保管、防火防霉) 5、档案员工作制度;(档案管理、业务移交、责任追究) (八)督查监督阶段:5月16日后 1、对各科室、部门所分配档案室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档案室内务情况、档案标准化归档情况、部门负责人重视情况和专兼职档案员履职情况。 2、对各项长效管理制度的制度与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对十年档案移交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各业务科室、部门按规定要求进行档案
6、整理归档情况和是否通过县档案局进馆入库验收情况。 三、组织领导和根底保障 为切实做好档案集中清理标准和日常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成立局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志强同志任组长,赵军林同志任副组长,组员为李佳龙、吴虹、陈晚霞和各科室、部门档案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晚霞同志负责全局档案工作调度协调,并对各科室、部门档案工作予以监督和指导。本次档案集中清理标准专项工作中需添置的设备设施、文具盒柜、室内布置等,以所分配档案室为单位,相关科室部门联合提出,局办公室统筹安排。 内容总结(1)(二)设施完善阶段:4月14日至4月24日 1、在局机关二楼复印室安装档案柜(2)(四)集中清理阶段:4月20日至5月5日 1、界定区分档案与资料(3)(档案管理、业务移交、责任追究) (八)督查监督阶段:5月16日后 1、对各科室、部门所分配档案室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档案室内务情况、档案标准化归档情况、部门负责人重视情况和专兼职档案员履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