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书(上级人民法院依下一级人民法院报请决定本人审理用) 人民法院决定书(上级人民法院依下一级人民法院报请决定本人审理用)()行辖字第号(写明起诉人或者原告)诉(写明行政主体或者被告)(写明案由)一案,人民法院已于年月日立案。现人民法院(写明报请的人民法院)报请本院审理。本院经审查认为,(简要写明决定本院审理的理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决定本案由本院审理。年月日院印【说明】一、本决定书适用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本人审理的案件。二、本决定书送达报请的人民法院。同时送达各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