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干部工资增长意见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干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化解国家干部与农村干部同工不同酬的矛盾,增强村干部岗位的吸引力,激发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保持农村干部队伍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近日,县委组织部召集民政、财政、人事、社保、统计等部门座谈,经反复研究和测算,探索建立了农村干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制度规定,全县农村干部工资参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晋升标准执行,实行“根底职级工资+岗位晋档工资+双十佳奖励津贴+绩效考核奖+津补贴的方式。根底职级工资:综合全省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情况、县财政的负担能力等因素确定,原那么上每三年调增一次。202223年底新中选的,根底工资按正
2、职600元、副职550元计发;连选连任的,按正职650元、副职600元计发。岗位晋档工资:农村干部每任职一年正职增加20元、副职增加15元。时间从202223年元月算起,次年元月开始发放,以后每年调增一次。间断任职的,岗位晋档工资时间以新任职时间计算;连续任职的,岗位晋档工资可累计计算;连续任职且职务发生变化的,岗位晋档工资按新任职务标准计算。“双十佳奖励津贴:获县年度“十佳村党支部书记或“十佳村委会主任表彰的,计发时间从获得表彰次年元月算起,每月增加2023元奖励津贴,累计不得超过30元。津补贴:村级集体经济年纯收入在3万元以上的村,可用集体经济积累给予村干部适当补贴,补贴标准和兑现方式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确定,原那么上每人每月不得超过200元。绩效考核奖:发放标准和兑现方式由乡镇自行确定。 据测算,全县农村干部工资达202300元/月以上。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