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试点险种及范围 此次列入我县试点范围的险种主要有: (一)种植业。保险险种为温棚、小麦、水稻、玉米。 (二)养殖业。保险险种为能繁母猪、成年奶牛和后备奶牛。 二、工作步骤 x县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3年5月22日。30日,为前期准备工作阶段,主要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23年6月1日。10日,调查摸底阶段。对种、养两业的分布情况及数额进行登记。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6月11日。6月30日,对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的种植业实施承保。2023年8月1日。9月10日,对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的农繁母猪
2、实施承保。2023年9月1日。10月30日,对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的奶牛实施承保。 三、承保条件 种植业。整地块连片种植或能够清晰确定地块界限,说明具体投保位置。日光温棚以个人、园区承保。小麦、水稻、玉米以村、组承保,但承保面必须到达所种植面积的85%以上。 养殖业。能繁母猪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必须在8月龄以上(含)4周岁以下,保险金额每头1000元。奶牛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畜龄1-1.5岁(含1.5)保险金额每头不超过3000元;畜龄1.5-7岁(含7岁),每头保险金额不超过6000元。严禁承保小于1岁或超过7岁的奶牛。 四、方案指标 2023年农业保险补贴方案完成任务指标:
3、(一)种植业保险方案目标 1、日光温棚5000亩 2、小麦115000亩 3、水稻103800亩 4、玉米97500亩 各乡镇场具体负责以上工程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收费,具体方案目标如下表: 五、保险费政策性补贴标准及个人负担标准 养殖业。能繁母猪保险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负担保险费的80%,养殖户个人负担20%;奶牛保险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补贴70%,养殖户个人负担30%。 种植业:自治区、市、县补贴70%,种植业个人负担30%。具体数额如下表: 六、管控措施 实行“见费出单管理制。为进一步加强农险应收保费,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农险产品线统一实行“见费出单,即必须收取农户自缴局部保费前方可签发
4、保险单。 七、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x县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保财险x支公司,具体负责处理保险试点工作日常事务。 2、加强协作,紧密配合。县财政局、农牧局、各乡镇场、人保财险x支公司等部门是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积极协调配合,认真贯彻组织好试点工作。 3、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参与试点保险工作的有关人员,深入各乡镇场及种养大户、养殖协会、专业公司等重点区域,摸清规模及分布,先期选择重点承保,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4、严格指标,落实任务。要按照自治区政府下达的险种和方案数指标,由农牧局协调各乡镇全力做好保险
5、险种和方案数的分配落实工作,层层分配方案任务,确保圆满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方案指标。 5、落实政策,保证质量。要本着为农民、为农户负责的态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从登记造册开始,标准各项操作流程,做到各尽其保。同时,要防止降低投保标准的随意性倾向。保险公司在承保工作中,单独立帐,独立核算,封闭运作。试点工作结束后,人保财险x支公司将实际承保的各险种保险单抄件和清单,上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政府财政部门依据实际的投保数额兑现补助资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将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解决问题,切实将这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制度严肃查处。 内容总结(1)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试点险种及范围 此次列入我县试点范围的险种主要有: (一)种植业(2)30日,为前期准备工作阶段,主要制定工作实施方案(3)能繁母猪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必须在8月龄以上(含)4周岁以下,保险金额每头1000元(4)为进一步加强农险应收保费,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农险产品线统一实行“见费出单,即必须收取农户自缴局部保费前方可签发保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