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经济社会目标任务通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九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准时把握目标完成状况,促进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经区政府争辩确定,建立经济社会目标任务月报告、季通报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限要求 每月末由各目标责任单位比照目标责任书,认真填写目标完成状况进度表,于次月5日前报区目标办(区发改局216室)。但凡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目标管理事项,目标责任单位必需依据时限办结;不能依据时限办结的,要准时说明缘由:对未明确办理时限的,目标责任单位视状况适时上报工作进展状况;遇到紧急、特殊状况要随时报告。 区发改局目标办要发挥好宏观监控指导作用,准时收集、
2、整理、研判目标完成状况,对有可能消逝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准时进行分析猜想,查找缘由,制定应对措施,并会同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进行重点督查,向有关单位发出预警通报,下发督办或催办通知单,限期整改落实。每季度末由区发改局目标办向区委、区政府提交季度目标完成状况报告,并就下一阶段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二、工作要求 实行经济社会目标月报告、季通报制度,对准时把握全年目标任务进展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具有有效的预警作用。各目标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支配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时报送目标任务完成进度状况。担当33项市定目标任务的单位要乐观加强与上级业务单位的连接和沟通,找准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好
3、的名次。特殊是对省市确定的节能、人口和规划生育、国土资源、环境疼惜、平安生产、产品质量等6项“一票拒绝的指标,相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时和区目标办连接,向主要领导汇报,实行有效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区目标办把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工作信息和市定目标排名状况列为加减分奖惩内容,凡未按规定时限报送的单位,每发生一次,在考核成果中扣减1分。对没有纳入今年经济社会目标责任书内容和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其它工作或上级交办的工作,各目标责任单位也要认真填报,区目标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检查并依据具体状况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时予以加分嘉奖。 年是规划的开局之年,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意义重大,各目标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目标管理工作机制,依据既定的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的年度主要目标工作规划,并以此为起点,倒推各街道、各单位及其相关人员担当的责任和任务,倒推每季度、每月的工作进度,逐级健全“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