涯边小学教学仪器报损制度 一、教学仪器假设发生损坏,应及时追查责任,当事人要填写教学仪器损坏赔偿登记薄,视仪器的损坏程度由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共同查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有关领导同意,对仪器做出维修、赔偿或申请报废的处理意见。 二、对实验中正常损坏的仪器,要及时进行维修,对严重丧失精密度、性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又无法修好的仪器或修复费用超过原价值的50的仪器,由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认定确无使用价值,可以申请报废。 三、对实验用的一般药品、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在实验中正常消耗损坏,应由管理人员报告,由有关领导审批予以注销。 四、凡有修复价值的仪器应及时修复使用,暂不能修复的应妥善保管,一律不得报废。 五、每年年终应对教学仪器、药品进行清点,把所有需要报损的仪器填好报损报告单,统一办理审批手续,价值低的仪器由学校校长审批。报废价值超过500元或特定仪器,应报上一级仪器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批,每年报废的各种仪器都应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备案。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