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杨桥村新农村实施方案泸州市江阳区蓝田镇杨桥村和谐新村建设工程规划第一章 规划总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推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开展,促进三个文明建设。我镇拟在杨桥村开展和谐新村建设试点,以提升杨桥湖风景区档次和品牌,带动杨桥湖周边村社开展。一、规划背景1、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和目标,温家宝总理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绝不仅仅是为了农业、农村的开展和农民的富裕,而是关系到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民族的伟大复兴,从政治上、战略上、稳定上等方面充分说明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同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又是中央
2、提出的“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城乡互动、协同开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长期历史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在生产力开展水平还不高、公共财力仍很有限、农业根底设施相对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开展滞后的情况下,要想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科学规划,确立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分步骤、分阶段地推进。短期内建设新农村的重点是根据根底条件、农民愿望等因素抓好试点,通过试点的示范带头作用,到达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目的。2、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泸州大城市的开展,旅游产业特别是近郊旅游业、乡村旅游业已成为“朝阳产业,并且出现了大开发、大开展、大提高的强劲势头,它具有关联带动性强、就业容量大、投入产
3、出高等显著特点。据有关资料显示,旅游产业每收入1元,就能带动相关产业增效48元,旅游产业每增加一个就业,就能间接为相关行业创造5个就业时机,其投入产出是一般加工工业无法相比的。今年,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把旅游产业作为支柱产业之一做大做强,这充分说明旅游产业在经济开展中的重要地位。所以,拥有杨桥湖这一旅游资源的杨桥村开展旅游产业是顺应国际国内外潮流,立足资源优势,符合村情实际,壮大村域经济的战略选择。二、规划概要1、工程名称:江阳区蓝田镇杨桥村和谐新村建设工程2、工程实施单位:泸州市江阳区蓝田镇人民政府3、工程负责人:梁多珉4、工程宗旨:以杨桥村和谐新村建设带动杨桥湖风景区的建设和开展。即按照“
4、生产开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要求,利用杨桥湖风景区紧邻城区和杨桥湖生态环境优美的优势,高点起步,科学规划,以杨桥湖景区为核心区,在景区周边大力开展高效生态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打造出具有特色的乡村旅游品牌,力争利用五年时间,把杨桥村建设成为经济快速开展、生活富裕安康、生活风气文明、村庄环境整洁、人与自然和谐、效劳网络健全、民主法制进步、社会安定有序的旅游新村和文明新村。6、工程实施期限:4.5年,从 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7、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工程方案总投资2243万元。资金来源:1、争取国家新农村建设资金200万元;2、市、区、镇财政筹集资金880万元;3、村民自筹和投劳折资243万元;4、社会资金及外资920万元。8、工程管理运行: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工程工程实行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管理目标责任制、资金实行专人、专户、专帐管理,封闭使用。工程实行业主责任制。第二章 工程区根本情况一、自然资源条件1、地理位置杨桥村隶属江阳区蓝田镇,是杨桥湖风景区所在地,位于蓝田镇东南面,距泸州城区4.5公里。2、地质地貌及土壤土壤肥沃,具有典型山地土壤特征。3、气候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又具有南亚气候特征,气候温和,日照充足,雨量充分,年平均气温18,年降水量1380,无霜期长达350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