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开展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市开展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标准全市医疗市场,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为广阔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全省实施“亮剑行动为载体,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探索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三、工作重点 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等
2、“黑诊所容易存在的区域为重点地区,以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和药店坐堂行医以及无任何执业资格的游医、假医为重点内容,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四、职责分工 (一)法制办。负责在专项行动中有关法律法规使用的指导,并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和标准管理建议;协调和催促卫生部门向公安部门移送“黑诊所非法行医违法案件,并催促移送案件及时办理、结案。 (二)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黑诊所非法行医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和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做好“黑诊所涉嫌非法行医犯罪案件的受理、查处和取缔工作。 (三)卫生局。严厉查处“黑诊所非法行医的行为,做
3、好“黑诊所涉嫌非法行医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四)药监局。负责标准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经营行为,对在药品零售店内坐堂行医等非法行为进行查处清理。 (五)教体局。负责对学校、托幼等机构内所设置的校办医务室进行清查,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师执业证的,必须立即停止其执业活动,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前方可执业。 (六)广电局。做好打击“黑诊所非法行医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依据播送电视广告播出管理方法、医疗广告管理方法,标准医疗广揭发布行为。 (七)工商局。负责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 (八)计生委。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方案生育技术效劳的行为;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
4、非法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九)科技局。清理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 (十)乡镇、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那么,对辖区内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负全责,行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负责辖区内医疗市场的排查摸底,组织综合执法队伍对非法行医行为进行整顿治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大案要案的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打击无证行医行动,是落实科学开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表达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表达。各乡镇办、市直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打击无证行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将此次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重要
5、议事日程,认真组织精心实施。为确保打击无证行医行动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以炊丽敏副市长为组长,各乡镇办、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各乡镇办、市直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制定确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联系、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突出重点,抓好措施落实 各乡镇办、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围绕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当地医疗效劳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从基层抓起、从农村抓起,将责任落实到人。市专项行动领导组要加强对各乡镇办及相
6、关部门行动落实情况的催促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督导检查到位、整改措施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加大力度,严肃案件查办 各乡镇办、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特别要做好对重点环节的突击检查,并按要求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对发现的“黑诊所等非法行医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办。对大案要案要重点查办,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案件查处情况要及时向市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四)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各乡镇办、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打击与建设结合、整顿与标准结合的原那么,积极探索医疗效劳市场监管的有效模
7、式,建立健全经常性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完善监管措施。 (五)明确责任,实行责任追究 市政府办将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工作督查与案件督办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全市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的督查。对未履行职责或监管不力,造成辖区内医疗效劳市场混乱,医疗平安隐患较多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市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领导组成员名单 附件: 市打击无证行医行动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长:副组长:成员: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