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评选方案 源潭中心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为标准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和补助标准 本方案适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住宿的学生。 享受生活补助费对象。主要为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根本费用的住校学生。在评审时,优先考虑最低收入标准的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因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生活费补助标准。按国家定的标准,学生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2、依据实施细那么制定学校工作管理方法,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总务处为具体办事机构,负责信息报送、资金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同时,学校要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为正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教师和学生家长代表。评审小组负责贫困寄宿生的评审认定工作。 三、评审贫困寄宿生工作程序 1、确定补助学生数。每年9月15日前,向教育体育局上报住校学生数,确定校 补助比例和学生数, 2、公开补助信息。各班享受补助学生名额、补助条件和申请补助程序在校内 进行公示。 3、申请。学校根据县下达补助名额,组织各班级根据规定的补助条件,认真 摸排,确定对象,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初步拟定各班补助名额和对象,组织填写申请
3、报告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报告和申请表要经所在村、居委会盖章。 4、评审。学校评审小组在收到班级提交的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和相关证明 材料,根据实施细那么补助条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补助对象。评审小组会议要有标准、完整的会议记录。 5、公示。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 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总数及名单、家庭困难原因、举报投诉 。公示内容要书面存档。 6、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总务处填写义务教育学校贫困寄宿生汇总表, 于10月10日前,将享受生活补助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和汇总表上报县学生
4、资助管理中心。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汇总。 7、档案管理。学校要将相关文件、学校工作组织、工作制度、学生申请报告、 申请表、汇总表、会议记录、发放生活补助费凭证和表册等资料集中整理归档,专人管理。 四、生活补助费发放和管理 学校收集好每一位享受生活补助的贫困寄宿生的监护人的银行账号。报教育体育局由财政局拨款打到此卡中。 五、监督和检查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事关落实党和国家扶贫助学政策,涉及学生切身利益。我校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坚持原那么,标准操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将补助资金真正用到最需要补助的贫困学生身上。 学校加强宣传工作,定期对贫困寄宿生进行资格复查,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应及时做出调整上报。 内容总结(1)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评选方案 源潭中心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为标准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2)在评审时,优先考虑最低收入标准的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因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3)三、评审贫困寄宿生工作程序 1、确定补助学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