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居民养老保险考核方法 一、考核对象 机关定村干部、有关职能部门、各村定额干部。 二、考核指标 居民养老保险考核指标为2023年12月31日各村累计参保人员中的在保人数续保,新增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及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保险的可抵扣任务数。具体指标分解附后。 三、考核时间 考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四、考核奖惩方法 1、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2023年度农村定额补贴干部年度报酬结算,与年度报酬挂钩,完成得20分,少完成1%扣0.1分,以此类推。 2、缴费人数奖:完成已参保人员2023年度续保的,完成1人奖励2元,2023年新增参保数可计入完成指标数。 3
2、、镇政府对率先完成的村进行表彰奖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奖金分别为8000元、5000元、3000元,以完成时间先后为序,其他按时完成的村每村奖励1000元。 4、奖励资金由镇财政专项列支。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党政领导和机关定村干部要加强指导和催促,加快推进所定片、村的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把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作为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2、积极宣传,落实措施。各村居委会、镇人社中心要加大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居民参保意识,全面排查参保情况,充分挖掘未参保资源,认真分析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镇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沟通协调,齐抓共管,进一步改良效劳方式,提升效劳效能,确保我镇居民养老保险目标任务在9月份全面完成。 3、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建立健全居民养老保险信息反应、进度定期通报、督查制度,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要严格考核制度,充分发挥考核鼓励约束作用,各村居委会要在镇考核方法的根底上,根据本村居委会实际情况相应制定考核方法,按考核方法实施奖惩。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