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华茂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浙江华茂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二 0 一一年六月一日 目 录 一、前 言 二、业务管理制度 1、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2、法律咨询、代书制度 3、法律援助制度 4、统一收结案审批登记制度 5、案件合办制度 6、利益冲突排查制度 7、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8、重大或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9、案件质量监督制度(律师服务质量跟踪监督反馈制度、案件回访制度、案件投诉受理制度)三、律师管理制度 10、合伙人升、降级办法 11、分配制度 12、律师管理办法 13、过错赔偿制度 14、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基本职责 15、律师职业道德廉洁制度 四、行政、财务管理制度 16、行政人员管理办法 17
2、、财务管理制度 18、印章管理制度 19、内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现金物资管理制度、前台岗位职责、所务会议和学习制度、安全保密制度、奖励制度)20、年终考核制度 一、前 言 为了使浙江华茂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快速稳健发展,做到人、财、物、信息流动有序和相互间动态平衡,现根据现代企业科学、合理的要求,结合本所多年运作的实践,特制定浙江华茂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以供全体律师及行政人员遵守执行。一、华茂宗旨为:严谨务实,开拓创新。二、华茂理念为:事至极致,成功所在;天道酬勤,厚德载物。三、文化基调为:掇菁撷华,德音是茂。二、业务管理制度 三、律师管理制度 四、行政、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节
3、所务会议和学习制度 一、所务会议原则上每一周召开一次,原则上定于周四晚 6:45(夏),6:30(冬)。本所律师因工作需要并经主任同意的,可以召开临时所务会议,所务会议由律师事务所主任或者主任指定的律师召集、主持。所务会议由所内全体人员参加,旨在沟通信息,加强业务学习和思想政治学习,讨论和解决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解决律师事务所相关工作焦点,提高办案质量。二、所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1、通报各律师当月的收案、结案情况;2、在办案和所务管理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3、今后的工作打算、工作安排和设想;4、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5、组织学习法律知识:(1)法律,法规,司法解释;(2)法学界新
4、的理论,观点;(3)律师的基本技能,技巧;(4)其他与律师执业有关的知识内容。6、讨论合伙人会议已决事项的执行情况;7、其它需要在所务会议上解决的工作。三、参加所务会议的人员在会前应作好充分准备,发言时力求简明扼要,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四、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人员,应提前向所主任(或主任指定的会议召集人)书面请假,以便会后安排落实会议精神。若未履行请假手续,不出席所务会议的,对会议表决内容视为弃权。五、所务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参加会议成员均有权发表意见,由主持人最终决定。六、所务会议必须由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七、本所鼓励年轻律师积极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八、本所将按业务发展需要,不定期选派执业律师去高等院校进或兄弟律师事务所进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