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电管理工作制度 一、水电管理职责 1.保障行政办公中心水、电系统及电梯等设施平安、正常运转。 2.按技术要求维修保养设备设施,及时排查处理系统故障,负责办理水、电等有关手续。 二、水电管理要求 1.行政办公中心实行水、电管理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每天检查行政办公中心的供水、供电情况,及时处理问题,确保行政办公中心的用水、用电平安。如遇大楼临时停电,要求在5分钟内使发电机正常供电,以确保行政办公中心正常办公。 2.按月核抄水表、电表,及时向分管领导、财务室汇报用水、用电情况,如用水、电量异常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查找原因。 3.节假日前要对行政办公中心水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
2、处理,做到小修及时,大修从快,谨防漏水、漏电,保证平安使用,消除隐患。如有暂时处理不了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4.协助平安保卫人员及时查处破坏水、电等设施的行为。每天更换电梯内地毯并每周清洗一次。 5.做好电梯设备检修工作,配合平安保卫股做好消防器材检修工作,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况。一旦发生火灾及电梯困人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消防器材和电梯设备的检修,每周进行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 6.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平安责任事故的,要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赔偿损失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7.保管好水电检修工具,不得私自转借他人使用。如须转借他人必须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同意前方可转借他人。保护工具和水电器材,防止丧失和浪费,不得用公料干私活。 8.除专业管理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维修、操作水电、消防、电梯等管线设备。 9.节假日期间要保障水、电平安正常运转。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