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疫情期间眩晕诊室工作制度 1.眩晕诊室配备充足的防护用品(一次性医用口罩、一次性隔离衣、一次性塑料手套、避污纸等)和消毒物资(见清洁消毒管理制度)。 2.患者进入眩晕诊室均需戴口罩,工作人员对其询问流行病学史,实施手卫生,家属在门外等候(特殊情况除外)。 3.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一级防护),特殊情况升级防护级别,与患者保持有效距离,诊疗前后实施手卫生。 4.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应当尽量选择一次性使用的诊疗用品。工作人员为患者佩戴一次性隔离衣、一次性塑料手套,眼罩包裹一次性避污纸后再进行诊疗。 5.诊室均要有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所有工作人员进行诊疗操作和进出病室严格洗手和/或
2、手消毒。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领先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然后按上述方法消毒。 6.诊疗结束后,脱卸的物品均按医疗垃圾处理,再次实施手卫生。 7.加强病室环境的通风换气,可采取排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措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并根据气候条件适时调节。 8.终末消毒可采用空气净化设备如空气消毒机、移动紫外线灯(无人情况下使用)操作方法、本卷须知等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9.每日下班前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对诊疗设备进行清洁消毒。发热疑似新冠患者重复使用的医疗器具首选压力蒸汽灭菌,双层密闭运送至消毒供应中心处理,并做好“特殊病原体标记;不耐热物品可选择化学消毒剂或低温灭菌设备进行消毒或灭菌。病人用过的床单、被套、枕套送洗衣房进行清洗、消毒,均应做好“特殊病原体标记。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