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志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发言加强制度建设 突出立法重点不断提升住房城乡建设立法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巡视员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多年来,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立法工作,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法制办和省直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加强制度建设,突出立法重点,提升立法质量,取得较大成绩,为全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现行有效的建设类地方性法规达16部、政府规章17部。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立法程序为使立法工作机制更加科学、更有操作性,住建厅制定完善一系列工作制度,规范立法工作程序,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提高立法效率和立法质量。 (一)规范立法程序。重新修订厅机关立
2、法工作程序和分工的规定,理顺了立法工作中各个环节的工作职责,明确了办事程序、工作时限。对立法项目从资料收集、说明起草到草案文本都提出了具体工作标准。 (二)实行立法责任制。实行“定班子、定任务、定期限、保质量”的“三定一保”立法责任制。“定任务”是指根据省人大和省政府确定的年度立法计划,向厅各有关处室(单位)分配任务,并在年底进行考核。“定班子”是指对列入省人大、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的每个项目分别成立立法工作小组,由分管厅长任组长,政策法规处和相关处室处长为成员,明确专人负责。“定时间”是指倒排工期,限定工作时间,对立法项目各个工作环节都规定了具体的时间。“保质量”是指确保立法的质量和效力,增强
3、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减小实施阻力,降低执法成本。 (三)编制落实立法规划、计划。根据建设工作实际需要,及时充实调整山东省建设法规体系规划方案,完善建设立法的基本框架,科学排定长期、中期立法规划,并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组织实施,根据立法规划,每年积极向省人大和省政府报送年度立法计划项目。 二、突出重点领域,解决实际问题 (一)站在群众角度立法。把维护群众利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立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努力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和普遍性诉求。在制定山东省供热条例时,突出服务民生。一是提高供热室温标准。由以前的供暖标准为不低于16度提高到不低于18度。 二是取消用户采暖“报停费”。条例规定,用户要求
4、暂停或者恢复供热的,供热企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三是禁止供热“连坐”。规定供热企业不得因部分用户欠交热费,停止向其他已交费用户供热或者降低供热标准。 (二)站在全局角度立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于推进城镇化进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大意义。2011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废止城市房屋拆迁制度,创设征收与补偿新制度。在这种背景下,我省制定了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通过立法,在保证公共利益需要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维护好被征收群众的利益,从而确保房屋征收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三)站在求实角度立
5、法。从建设工作实际需要出发,突出法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2016年,按照上位法和国家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我省对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管理、燃气供应许可证实施范围等制度进行调整规范,修订了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针对乡村建设薄弱环节,在全国率先出台政府规章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通过建立建设服务协议制度,明确乡镇政府监管职责,实现了对包括农民自建住宅在内的全部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全覆盖。 三、科学民主立法,提升立法质量 (一)创新立法工作手段。我们十分重视立法调研,并把立法调研同日常的业务管理工作、执法检查活动相结合。在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项目立法过
6、程中,起草班子成员直接参与建筑节能、城乡规划执法检查,深入基层和工程现场掌握第一手材料,更为直接地了解了行业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对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起到了重要作用。我们还尝试了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相结合的立法工作机制。 (二)增强立法透明度。我厅起草的每个立法项目,均通过报纸、信息网站对外公布。比如,我们代拟的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通过报纸、信息网站,对外公布,征求意见。制定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时,我们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就群众比较关心、争议比较大的4个重点问题召开了立法听证会,共有40余人报名参加立法听证会。听证会历时两个多小时,
7、省法制办官方微博进行了全程直播,中央驻鲁和我省10余家新闻单位的记者到会采访报道。听证会达到了预期目的,得到了听证人、陈述人、旁听人以及新闻媒体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四、努力开创建设立法工作新局面 今年住房城乡建设立法任务繁重,其中,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列为地方性法规一类项目。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将尽快提报省政府常务会研究后,提报省人大审议。省政府法制办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了条例的调研、起草工作,保证了起草质量。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由我厅会同省地震局共同承担,目前已经完成条例草案初稿起草。山东省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确定为今年的政府规章重点立法项目。近年来,国家和省制定若干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措施。但也存在法规政策不配套、推进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目前山东省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已形成了草案初稿,下步我们将在省政府法制办的组织下,开展省内外调研,对山东省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做进一步修改完善,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确保立法质量。在此再次感谢省政府法制办和省直部门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我们也有决心、有信心圆满完成立法工作任务。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