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普洱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工作协调会上的讲话稿 黄海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20年7月25日) 同志们:此次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普洱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时间50天左右(7月下旬进驻、9月下旬结束),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卫星书记和刘勇市长第一时间就抓好专项巡视有关准备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分管领导李荣副市长召开紧急会议,对此次省委巡视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今天我们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在此,我再提几点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对此次专项巡视工作严阵以待此次省委对普洱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主要是对中央、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
2、发现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森林资源保护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情况,党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和纪委监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我县作为此次重点督查县区之一,大家一定要积极准备,严阵以待,切实配合做好此次省委专项巡视。二、加强部门协作,加快形成工作联动机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单单是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各部门应按照普洱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普办发201716号)文件,共同学习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
3、环保职责,并建立信息共享、通力协作、联合处置等工作机制。同时,各单位各部门务必深入学习领会掌握巡视重点和要求,认真对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认真梳理区域内和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尽责情况,切实做到有配合又有分工,有分工又有配合:一是认真梳理我县目前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完成情况二是对4次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还达不到时序要求的单位应抓紧整改,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改;对于已经整改完的任务,要求各牵头单位按照各级环保督察的要求进行档案归类整理并开展验收销号。三是县林草局、县森林公安局、惠民镇人民政府要再一次开展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排查工作,主动排查是否还存在其他破坏森
4、林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还有“漏网之鱼”,千万不要等到省委巡视时候变成巡视发现问题移交处理。同时,要对已经认为是合法图斑的再次进行“回头看”,重点核实佐证依据是否充分,合法说明是否站得住脚,千万不要存在“知法犯法”的情况。对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达到立案标准的,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对公职人员监管失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造成森林资源受破坏的,将相关线索移送纪委监委进行执纪问责,切实做到核实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销号一起,确保案件查处到位、收回林地到位、恢复植被到位、执纪问责到位。四是县信访局、县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等其它部门要全力
5、排查热点难点环境问题、重点环境信访案件、环境质量恶化区域整治情况,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及环境信访积案务必进行充分化解,针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上访等突发事件,一定要提前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要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五是富邦乡人民政府、县农科局、县水务局要全力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完成我县“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问题整治工作。六是县农科局要联合其它部门全力推进糯扎渡库区非法网箱养鱼的拆除工作,确保达到时序进度并在要求完成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七是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等部门于7月30日前将部门专题汇报材料情况提供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草拟我县的汇报材料。八是巡视要求提供近3年来被巡视州(市)党组织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森林资源保护方面的主要文件目录及近5年来省委、省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印发的关于本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文件,请各部门务必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梳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印发的生态环境保护文件目录,查缺补漏,规范建档,于7月31日前收集整理后报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进行汇总,确保能够第一间提供完整、全面、规范的工作资料和文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