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告家长书青少年营养健康状况关系个人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兴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对于巩固“普九”水平、提高国民综合素质必将产生深远影响。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着力保障农村中小学生尤其是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水平,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实施范围国家在我县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按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提供营养膳食补助,一年在
2、校时间按200天计算,共计600元。资金定位 第一,补助。中央提供的是营养膳食补助。第二,扶贫。目前中央提供的营养膳食补助覆盖的都是特困地区,带有扶贫性质,不同于一般专项资金。第三,足额使用。补助资金要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要“吃”到学生嘴里,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第四,改善营养。补助资金的使用要切实改善农村学校学生的营养状况。 供餐方式:由县教育局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资质的餐饮企业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营养早餐。注意事项1、为了防止因食用早餐引发不安全事故,对一些喝牛奶会引起胃肠道反应不能喝牛奶的学生、患有胆囊炎或胆固醇较高不能吃鸡蛋的学生,家长可以向学校及时反映情况,学校可根据学生实际需要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调配。2、学生营养餐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在班主任的看护下当场吃完,不得带回家食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党和政府体恤民情、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的具体体现,是典型的亲民、爱民、惠民工程,为了把这件好事真正办好,望各位家长与学校紧密配合,参与到营养改善计划中来,把党的这一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兴隆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 201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