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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就业再就业工作意见.docx

上传人:g****t 文档编号:1038932 上传时间:2023-04-17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31.8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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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就业再就业工作意见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 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使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市场导向就业机制进一步完善,就业总量有较大增加,对促进经济开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全省仍面临巨大的就业压力,下岗失业人员、城镇新增劳动力、农村充裕劳动力转移三源合流,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为继续做好全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xx3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一)

2、工作目标。xxxx,全省城镇新增就业35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左右。20xxxx年底前根本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115万(含已实现季节性灵活就业人员)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和离岗失业人员、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认真做好每年25万城镇新增劳动力,特别是年均18.6万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扎实推进200万农村充裕劳动力的带技能转移。 (二)主要任务 1.两年内根本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问题。重点做好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和离岗失业人员、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以援助困难群体就业为重点,通过政府开发购置公益性岗位、用政筹划员鼓励企

3、事业法人提供就业岗位、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补贴,提高就业稳定性。 2.全力推进城乡统筹就业。把统筹城乡就业纳入政府就业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方案、积极就业政策、公共效劳体系,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效劳职能,以创业就业和素质就业为途径,切实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积极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效劳环境和政策环境,通过全面落实普惠制培训政策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推进农村充裕劳动力的带技能转移,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形式多样、调控有力的新型就业格局。 3.建立促进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认真落实为特殊就业对象购置社会保险的政府补贴政策,在切实保障困难群体根本

4、生活的同时,要充分调动有劳动能力人员的就业积极性。加强对失业人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根底管理,完善面向城镇所有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以扩大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以社会保障稳定就业再就业,形成促进就业与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良性互动。 4.进一步加强失业调控。健全失业预警机制,妥善安置重组改制、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标准企业裁员行为,减少长期失业人员数量,将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二、努力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创造就业岗位 各级政府在制定涉及全局的经济社会规划、调整经济结构和确定重大建设工程时,要把扩大就业摆在重中之重位置,将就业再就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的重要组成局部。 (一

5、)实现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配套推进。各级政府在xxxx和年度重点工程的筛选和推进上,既要注重工程对经济社会开展的牵动作用,也要重视工程对增加就业岗位的奉献水平,切实将增加就业岗位的工程作为xxxx工程规划和推进的重要组成局部,给予更加优惠的土地、税费、财政、信贷政策扶持。要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在结构调整、重组改制和主辅别离工作中,利用非主业资产和闲置资产,通过多种方式分流和安置企业充裕人员。要加大破产企业有效资产重组的力度,尽快启动生产,安置企业职工。 (二)全力提高第三产业对增加就业岗位的奉献水平。继续拓展商贸流通、餐饮和运输等传统效劳业领域的就业渠道,大力开展商务效劳、科技效劳、

6、信息效劳、医疗保健、体育健身、教育培训、旅游和现代物流等新兴效劳业。 (三)积极开发适宜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依托街道社区,通过政府扶持,积极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生活效劳、机关企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社区公共管理的就业岗位,清洁、绿化、社区保安、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岗位,物业管理、商品快递、托幼护老等社会效劳岗位,重点解决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对已在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人员全部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各级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及时核拨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提高就业的稳定性。 (四)支持开展民营经济和劳动密集型

7、企业增加就业岗位。要大力支持、鼓励和引导私营企业向规模化开展,对非公有制经济在经营范围、从业条件、资金融通、税费征收等方面给予更加宽松的政策,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因地制宜开展有市场需求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培育中小企业产业群,增强吸纳就业能力。省市财政安排技改贴息资金和中小企业担保资金,要优先用于安置持再就业优惠证和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各级政府和经办机构要制定使用贴息资金和担保资金的申请条件,但凡安置上述两类人员没有到达一定比例的企业不予安排,具体方法由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五)鼓励、支持资源枯竭地区以就业为先导开展接续产业。充分利用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的机遇,实施工程牵动

8、就业战略。要充分发挥现有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努力提高生产加工能力,扩大就业岗位。新上重点工程和接续产业工程应优先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六)支持关闭破产企业盘活资产创造就业岗位。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的假设干意见(辽委发20xxxx15号)、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意见(辽政发20xxxx15号),鼓励、支持企业通过国企改革盘活有效资产,吸引各类投资,组建产权多元化的经济实体,吸纳关闭破产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 (七)全面推进跨地区的劳务协作和对外劳务输出。要以市、县(区)政府为单位,在劳务输入地成立管理效劳机构,定期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到经济兴旺地区和有劳务需求的地区就业

9、,定期了解输入地辽宁籍务工人员的效劳需求、效劳机构的效劳水平,认真做好输入地辽宁籍务工人员的劳动就业、子女教育、医疗健康、权益保护、法律援助、治安管理等效劳。积极开拓国际劳务市场,扩大境外就业领域,逐步形成多种所有制形式、多种方式对外劳务输出的格局。 (八)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加强劳动监察,加快完善和实施与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等政策,通过开展劳务派遣、就业基地等组织形式,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效劳和帮助。 (九)积极为进城务工农民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将进城务工农民纳入各级政府普惠制培训政策范围,实行同一标准、同等待遇

10、的技能培训;认真做好进城务工农民权益保护、法律援助、治安管理等效劳;按“一费制标准安排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严禁收取择校费;按国家有关政策,将进城务工农民纳入城镇根本养老、根本医疗保险体系。 (十)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门路。大力开展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增强中小城市和中小企业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鼓励工商企业把劳动密集型产品或加工产业扩散到农村;鼓励开展“绿色旅游等特色旅游业。强化政府组织引导,以扩大非农就业为导向,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向城市有序流动就业。建立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土地流转制度,对实现转移的农民,允许其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流转收益归原承包者

11、所有,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截留、扣缴。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的支持,对在城镇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的农民,政府应给予一定的扶持。 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再就业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一)加强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和管理。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离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再就业优惠证的管理,严格再就业优惠证审核发放程序,防止发生弄虚作假、欺骗冒领等行为。对已经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的人员、享受社会保险

12、补贴政策的人员、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人员和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要及时收回再就业优惠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信息交换和协查制度。对出租、转让和伪造再就业优惠证的行为,对采取各种形式骗取国家资金和优惠政策的企业和个人,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证机关滥发再就业优惠证的,要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二)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1.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三年内在规定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20xxxx年底

13、前核准减免税费但未到期的人员,在剩余期限内按此政策执行。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筹解决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人员的经营场地问题。 2.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缺乏的,要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小额贷款按照个人自愿申请、社区推荐、劳动保障效劳机构审查、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省评信用社区信用担保)、商业银行核贷的程序进行。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且担保人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可展期1次。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要根据人数和经营工程扩大贷款规模。对利用上述两类贷款从事微利工程的,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具体工程为家庭手工

14、业、种植业、养殖业、修理修配(汽车修配除外)、图书借阅、旅店效劳、餐饮效劳、洗染补缀、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效劳、钟点效劳、家政效劳、社区卫生保洁效劳、社区商业效劳网点、初级卫生保健效劳、婴儿看护和教育效劳、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效劳、养老效劳、中介效劳、咨询效劳、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效劳。对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工程的,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中央财政承担25%,省财政承担15%,市财政承担2023%)。 3.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到达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15、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230万元。财政贴息、经办银行的手续费补助、呆坏账损失补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积极推进信用社区建设。按照XX省改善金融生态建设信用社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对信用社区内居民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取消反担保。对信用社区居民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提高到2.5万元。对被认定为创业带头人的小额贷款工程,在推荐单位提供相关培训证明、信用保证、承诺与担保机构共同实施保后管理的根底上,取消反担保,担保机构要直接办理担保手续;对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等具备一定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进一步降低反担保门槛,直至取消反担保。各级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都要开办此项贷款业务,简化手续,提供开户和结算的便利效劳。 (三)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 1.对商贸企业、效劳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劳动就业效劳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定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期限暂定3年(到期后按国务院有关文件执行,以下同)。对20xxxx年底前核准减免税但未到期的企业,在剩余期限内仍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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