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劳务分包承诺书 致:南通宏仁建设工程 为了明确责任,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强化财务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加强平安及文明施工管理,调开工人的积极性,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我自愿向公司作出以下承诺: 一、工程劳务分包的经济责任 1、经本人申请,公司研究决定,将大东汽车部件(南通)厂区雨污水处理池劳务工程承包给(具体内容见合同副本)。工程劳务分包人确保工程质量、平安、工期,及公司管理费用全额;确保工地平安文明施工,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所有条款及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市、县、区、公司规定条款执行。 2、工程质量实行分包人终生制,工程经济责任从工程合同签订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结清账款、归还清所有欠款账务,
2、按国家规定至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3、开竣工时间按公司与甲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执行。 二、工程质量 本人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施工标准、验收标准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平安保证体系和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到达合同要求标准,假设造成质量问题愿承担一切责任。 三、平安生产、文明施工 1、本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遵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建筑施工平安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施工平安管理体系和施工平安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平安。 2、本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相关要求采取平安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平安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
3、全部费用 3、非施工有关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一旦进入施工现场并发送事故,由本人承担事故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 4、本人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确保文明施工,假设不执行那么产生的罚款及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本人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施工,包质量、工期、平安。杜绝平安事故,争创文明工地。 2、遵守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本工程的一切经济责任,自负盈亏。不得以公司名义赊欠工程款,否那么视为个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损失。本人或工地管理人员的赊欠签字,属个人行为,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凡以本人的名义与外单位及个人签订的所有经济合
4、同(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纠纷、经济连带责任、欠款、赔款、罚款等均由本人负责。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可向本人追偿。 4、由本人的经济责任在法律程序中牵涉到公司,公司有权向本人追偿经济责任及经济损失,本人会主动承担经济责任,与公司无关。本人向公司承诺:但凡本人因外欠材料款、人工款、平安事故等引起的经济纠纷,本人将主动承担经济责任,与公司无关。按时支付人工工资,做到不拖欠,保证工人不闹事上访,确保公司良好的社会信誉。 5、凡在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返工损失、人员伤亡等平安责任事故,其损失由本人负责承担经济责任。 6、本人负责施工,保证遵守合同条款规定,不中途停工或封闭工地。如因工程合同违约等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人负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损失。本人如不能履行公司于业主签订的合同条款及发送重大事故、平安责任,公司有权调换施工队伍,本人承建的工程收入属另外队伍所得,所欠债务由本人归还。 7、本工程的所有债权债务由本人承担。我愿接受领导的监督,服从公司的管理,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五、本工程所有费用 工程款的垫资均我本人承担。 六、工商,税务,安检等部门到现场检查出现的问题,一切由本人自行处理,所有费用自理。 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本人承担。 八、本承诺一式三份,均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单方终止和取消 承诺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