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的情与理演讲稿共5篇 法的情与理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晚上好。今天我要演讲的题目是法的情与理。 我想先和大家分享个小故事:这是一个北京爷们的凄美爱情故事:他不帅她不美,却一见钟情;他没钱她失业,却相濡以沫;她患上严重尿毒症,他5年来倾家荡产透析治病,不离不弃;她没有北京户口办不了医保,他豁出去刻了假章,用假收费单让医院为她透析4年,骗取医疗费17.2万他说做这一切只为让她能不先死。一日东窗事发,他被指控诈骗罪。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怎么判。坦白说作为文科生的我,第一次看到这个案件的时候,不禁潸然泪下,感动于廖丹的不离不弃,于情,我内心深处真心希望这个北京爷们能够无罪。但是于理,法
2、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出于善意的动机而宣判无罪。法理不外乎人情,最终东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廖丹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分金3000元。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廖丹用捐款补还医院欠款。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和廖丹签署协议,为其妻提供50万元治疗费。当廖丹向从法院门口缓缓走出,被身前的记者包围采访时,他落下了眼泪。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眼泪落下的刹那,我想这个伟大的诈骗者在那一刻所流露出的,是感恩和庆幸。感恩在这片国度法理上对他的人情的容忍。这就是我今天要讲的法的情与理。诚然,一个国家不能不法治,但是人情也是治理国家不可或缺的元素。法上的情不是私人的人情关系,而是人们普遍的价值情感。就像廖丹案中,基于人们对善恶的认知,价值情感的取向,给予了情理上的宽容。只有将法上的这种情融于法上的理,这样法律才有人道主义,才是一部人人都会自主遵守的良法。托富勒说过:“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当法律遇到人情世故,就会被陷入两难之地。就好似一棵树木。叶子和树枝都是不可缺少的。如果少了树枝,叶子将无法生长,如假设少了叶子,树枝和树木将不再完美。法律是大树,叶子是情,树枝是理。法律这颗苍天大树离不开情和理。愿法律的苍天大树在情与理的映衬下,庇护更多的人。谢谢大家。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