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审计局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第一条 为推动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实施,确保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假设干意见和区政府和市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岚山分局各执法单位及其执法人员。 第三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由法制科负责组织实施,办公室、特监科、食品科、标准计量科协助;日常评议考核工作由各执法单位负责。 第四条各执法单位必须按要求建立健全本机构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把相关职权、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制定评议考核、执法责任追究、执法公示、法制学习和培训、文明执法等规定。设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组织,
2、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第五条评议考核方法: (一)采用分项考核负责制。根据各执法单位职责范围和工作特点明确各自考核目标。做到责任清楚、目标明确、互相监督、共同提高。 (二)采用分级考核方法。分局只考核各执法单位,但涉及个人责任可依据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各执法单位应制定相应依法行政保障措施,保证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人。 (三)实行百分制考核方法:评议考核设考核分100分,并在百分制的根底上酌情实行加分制。年终根据各执法单位得分情况进行评议,列出五等:优(95分以上);较好(90-95分);一般(85-90分);较差(80-85);劣(80分以下)。 (四)采用日积累、季评
3、议、年总评的方法。即,日常由负责考核的各执法机构积累情况,季度终了后送交组织人事机构进行评议并作出结论。年度终了后将根据各季评议情况做出总评。 (五)实行评议工作群众化方法。每年对内、对外采取一至两次问卷摸底方法,具体掌握行政管理相对人和分局内部对有关执法单位、人员执法情况的评价,并将评议情况纳入执法考核之中。第六条考核指标(各执法单位按本机构职责范围和工作特点明确有关考核指标) 一)各执法机构考核分100分: 1、行政执法(30分)。行政执法不遵守法定程序或有关规定的,酌情扣分。 2、行政许可(20分)。未按规定时间、程序开展行政许可工作的,由于工作不及时或不当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的,酌情扣
4、分。 3、行政应诉(10分)。不按规定要求应诉的,行政执法行为经复议被撤销或经行政诉讼被终审撤销的,酌情扣分。 4、法制宣传(15分)。按规定参加市局组织的大型法制宣传活动的得总分值;凡有人无故不参加者,酌情扣分。 5、法制学习、考试(15分)。按规定应参加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考试,学习认真,学有所得计总分值。有人无故不参加的,听课不认真经批评无效者的,不及格者经补考仍未及格的,酌情扣分。 6、执法形象(10分)。执法过程中态度生硬、盛气凌人的,为行政管理相对人徇私讲情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刁难、勒卡行政相对人或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酌情扣分。 (二)考核当中加分条件: 1
5、、凡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建章立制标准,且经验在市局以上交流的加15分 2、凡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献计献策,堵塞执法漏洞,取得显著成果的,加510分; 3、凡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办理重大案件,产生重大影响的,加1020分; 4、凡在执法过程中采取强制措施不畏艰难,取得重大成果,在系统内产生较大影响的可酌情加2030分。第七条组织评议考核的方法包括: (一)听取被评议考核执法单位和人员的汇报; (二)查阅有关执法文书和工作资料(案卷质量情况是主要考核内容); (三)测试相关法律和业务知识的掌握情况。第八条评议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由法制科组织有关人员深入被评议考核机构现场进行; (二)填写评议考核表,形成评议考核意见; (三)向被评议考核机构反响初步评议考核意见; (四)形成评议考核情况报告,报局党组评审; (五)在有关执法单位内公布评议考核结果。 第九条年度被评为优秀的执法单位和人员,由分局给予表彰和奖励;被评为较好的,给予通报表扬;被评为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机构追究行政执法责任。 第十条但凡被评为差的执法机构,一律不得评为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单位,有关责任人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 第十一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与目标考核、岗位责任制考核相结合,不重复评议考核。 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岚山分局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