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保局平安巡查方案 为及时发现、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危害,根据省环保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巡查范围 (一)XX县区各个街道、南部XX县区、城乡结合部; (二)饮用水源地周边; (三)各县区辖区内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及可视范围内农田、河流周边等; (四)临省、市、县(区)结合部,各村居民集中安置点,人口相对集中密集处; (五)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涉及重金属污染企业、废品回收站、其他存在环境的隐患的企业厂区及其周边。 二、巡查内容 (一)对辖区内是否存在成分不明的化学物质,有异样气味的不明废弃物开展巡查; (二)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
2、业单位、涉及重金属污染企业、其他存在环境的隐患的企业生产、贮存和运输等环节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开展巡查; (三)对其它可能威胁到环境平安的事物开展巡查。 三、巡查方式及频次 采取日常巡查、不定期巡查、综合巡查和重点巡查相结合的巡查方式。 日常巡查,即由环境监察人员,每周对辖区进行拉网式巡查;不定期巡查、综合巡查和重点巡查由局领导或监察支队(大队)牵头,会同各科室、监测站、环科所相关人员对全市范围开展环境平安专项检查。 各县区环保局应该每周一将上周巡查情况报市环境监察支队统计汇总。 四、职责分工 (一)市环境监察支队主要对XX县区、市直企业和南部XX县区环境平安情况实施巡
3、查,并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县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巡查活动。 (二)各县区环保局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有无存在非法生产、存储、运输、丢弃危险化学品和其他环境平安情况实施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控制现场,并上报市环保局和当地政府,同时,协调配合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进行处置,确保环境平安。 (三)市、县环境监测站负责监测不明化学物质的种类及危害性。对因技术条件等原因不能及时做出判断的,应全面布点取样,紧急送往省环境监测站进行化验分析。 五、其他要求 (一)建立健全环境平安巡查制度,巡查人员应树立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巡查职责,认真做好所辖区域内环境平安巡查工作。 (二)建立上下联动机制。监察人员巡查过
4、程中,必须与乡镇政府、村委会紧密配合,建立环境平安巡查档案,公布联系举报 。 (三)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值守,确保信访渠道和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环境平安突发事件,主要领导要在最快时间、以最快迅速赶赴现场,科学调度,妥善予以处置。同时,要将处置情况迅速上报,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随时续报,直至处理完毕,不得迟报、漏报,坚决杜绝瞒报、谎报。 (四)将开展环境平安专题宣传同日常巡查结合起来,使广阔人民群众和企业业主深刻了解危险废物的危害及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鼓励广阔人民群众和职工积极举报重大环境平安隐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为及时发现、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奠定良好根底。环保部门对群众举报的情况要认真核查处理,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各县区务必于12月17日前完成一次全面环境平安巡查工作,并将巡查情况报市环境监察支队。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