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国家开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 【发布单位】 建设部、国家开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文号】 建标20222357号【发布日期】 202223-03-04【生效日期】 202223-2023-01【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建设部 建设部、国家开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222357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方案单列市建设厅(委、局)、开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建设部二三年工程工程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程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工程方案(建标函202243号)的要求,由建设部负责编制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2223年7月1日起施行。 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审批、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建设部和国家开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建设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开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