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纪检局工作准那么 为加强区纪委、监察局特邀监察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效能建设监督员(以下简称“三员)管理,更好地发挥“三员的作用,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员的条件 (一)坚持四项根本原那么,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养好,原那么性强,勇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二)关心时政,体察社情民意,具有确定的法律学问、政策水平和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参政议政力量强,擅长建言献策; (三)热心反腐倡廉工作,身体健康,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参与区纪委监察局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三员的聘任程序 (一)单位
2、推举:区纪委、监察局提出推选范围和条件,有关单位(组织)依据要求推举人选,填写推举表,由单位负责人 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 (二)组织 由区纪委监察局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的推举人选进行考察; (三)确定人选:对符合条件的人选由区纪委常委会争辩批准后,授予聘书。 三、“三员的职责 (一)了解并反映我区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执行党的路线、政策和决议,国家的法律、法规、确定和命令,以及区委、区政府决议、确定的状况; (二)深化了解、把握并反映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优质效劳、严明纪律方面的表现状况; (三)广泛宣扬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
3、、任务; (四)通过明察暗访,准时调查了解到的反响状况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 (五)依据支配参与纠风、执法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效能建设检查及其他纪检监察事项; (六)乐观参与纪检监察理论及重大政策的调研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建议,每位“三员每月向区纪委、监察局报送有关意见、建议或信息不少于l条; (七)对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和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准时反响状况; (八)办理区纪委、监察局托付的其他事项。 四、“三员的权利 (一)依据工作需要,经委局领导批准,可以查阅被监督单位的有关文件和资料,了解被监督单位工作状况; (二)应邀参与或列席区纪委监察局
4、召开的有关会议,了解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有关状况; (三)有权就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或建议向有关部门汇总反响,提出建议,监督有关单位对存在问题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四)有权监督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开展状况和对问题的整改落实状况;有权依据实际状况向被检查单位,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有权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反映状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参与对各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工作的评议等。 五、“三员的纪律要求 (一)坚持原那么,敢于监督,不徇私情,严格依法依纪依规办事,勇于和擅长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作斗争; (二)不得接受
5、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请吃或礼品; (三)不得擅自要求被督查单位派车; (四)不得干预被检查部门业务和正常的公务活动; (五)不得借督查之便挟办私事或为自己、他人谋取私利; (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做到不泄密。 六、“三员的管理 (一)“三员的管理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 (二)建立委局机关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对“三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基层组织加强联系,准时通报“三员参与纪检监察工作的状况。 (三)定期或不定期对“三员进行回访和召开座谈会,了解状况,总结沟通工作经验。 (四)每年对“三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三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问。 (五)区纪委监察局办公室负责“三员的联络及效劳工作,供应必要
6、的工作条件,保证“三员参与各项监督工作活动。其他科室在开展业务工作中需要邀请“三员参与的,应提前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报请分管领导同意。 (六)“三员聘任期满,区纪委监察局要对其在任期内的表现作出评价,并将结果准时告知其推举单位和所在单位。对表现突出的,要赐予表彰嘉奖。对违法违纪的,一经查实,予以解聘,并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七)“三员聘任期限一般为二年,聘任期满后依据工作需要和本人状况可以续聘,如到期未续聘即自然解聘。对因特殊缘由不能或不适应履行职责的,经过协商可以提前解除聘任。 (八)“三员不脱离原工作岗位。参与区纪委监察局组织的有关活动时,由区纪委监察局按规定赐予适当的补贴,“三员参与有关活动期问,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福利待遇。 (九)“三员的合法权益受到疼惜,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三员的行为,由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