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区品牌保护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增强我区企业的品牌保护意识,竭力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努力打造制造和品牌,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大开展。现决定就区品牌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积极贯彻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扎实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为指引,以“融入大上海、构筑大平台、营造大环境、培育大产业为工作目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等法律、法规为武器,整合社会资源,努力提升我区的企业品牌保护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应机关
2、单位、知名企业、社会团体和专业律师等的积极参与下,定期对我区的品牌建设情况开展调研,及时密切掌握辖区企业的品牌创立、保护、侵害、维权等情况,积极、主动地为企业的品牌工作妥善采取防范、救济及打击等有效举措,努力实现我区企业外出打假无忧,确保外地企业来浔打假无虑。 三、工作职责 为使相关成员单位更好地履行职责到位,将有关工作职责细化。 (一)工商分局: 1.指导企业积极争创省、市著名及中国著名商标; 2.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品牌经营综合管理机制; 3.定期开展企业品牌建设情况的调研; 4.积极帮助企业外出打击假冒产品; 5.为外地企业来打假维权提供相应的咨询、效劳及执法保障; 6.接受知识产权方面法律
3、、法规咨询; 7.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相应工商法律法规培训; 8.应当事人的请求,依法对商标侵权案件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9.积极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其他工作事项。 (二)质监分局: 1.指导企业积极争创中国、省、市名牌产品; 2.指导知名企业建立产品质量综合管理机制; 3.定期开展企业品牌建设情况的调研; 4.积极帮助企业外出打击假冒产品; 5.接受知识产权方面法律、法规咨询; 6.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相应质检法律法规培训; 7.为外地企业来维权提供相应的咨询、效劳及执法保障; 8.积极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其他工作事项。 (三)发改经贸局: 1.负责起草对获得各类品牌荣誉企业的奖励举措,并报区政府下文,组织
4、实施; 2.负责起草对打假有功人员的奖励举措,并报区政府下文,组织实施; 3.主动参与企业品牌建设情况的调研; 4.积极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其他工作事项。 (四)区公安分局: 1.接受知识产权方面法律、法规咨询; 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相应法律法规培训; 3.负责知识产权方面刑事案件的侦办; 4.为行政机关严格执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5.积极帮助企业外出打击假冒产品; 6.积极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其他工作事项。 (五)区法院: 1.接受知识产权方面法律、法规咨询; 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相应法律法规培训; 3.指导企业做好侵权索赔、民事诉讼等法律事项; 4.积极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其他工作事项。 (六)行业专
5、业协会: 1.适时组织各自会员开展系列培训,不断提高企业的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2.积极支持会员采取举报投诉、侵权索赔、民事诉讼等法律行为; 3.及时向政府机关提出品牌建设方面的合理意见、建议; 4.积极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其他工作事项。 四、工作要求 1.根据法律赋予的行政职能,工商、质监两部门在区品牌保护的日常工作中要积极起主导作用。 2.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日常工作联系制度,及时掌握辖区内企业的品牌运转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采取应对举措,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 3.负有监管职能的执法机关,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监管信息互通机制和协作执法机制,积极消除地区保护,依法标准监管行为,加大执法力度。 4.行业知名企业要注重自身品牌建设,提高守法自觉性,成为同行业中品牌经营的成功典范。 5.按年度进行考核,对维权护企保品牌工作有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个人,上报区政府予以表彰。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