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及实施方法 为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使全体教职工能认真履行自己本职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如下教职工考勤制度及实施方法。 一、有关请假的规定 1.婚丧假。符合规定年龄结婚的,享受婚假一周。直系亲属丧假一般3天,旁系亲属丧家一般1天。 2、产假。女职工符合方案生育政策生育的,享受产假98天。哺乳期女教师(婴儿在1周岁以内)参与考勤,不参与抽查。 3.事假。教职工因事请假,要在事前履行请假手续,且须在安排好工作前方可离开;确实不能当面请假的,要 联系,事后补齐请假手续。教职工1天以内的假由分管领导批准,并且向值日领导请假。1天以上7天以内的事假由校长室批准
2、,7天以上的事假须报教育体育局批准。 4.病假。教职工因病请假,应履行请假手续。属于特殊病须请长期病假须持医院病历、药费收据等报教育体育局处理。 5.培训、进修学习。参加会议,需持上级通知到学校请假,经批准方可离岗,返校后及时销假,不能按期返岗的,需提前补假,否那么视为旷工。 6.非上述情况请假按具体情况办理。 二、考勤方式 学校实行按时点名和随机抽查点名相结合的方式。 三、考勤时间、地点 1.考勤时间。上午从第一节课上课铃响前15分钟;下午从第一节上课铃响前15分钟。 2.抽查时间为。早晨上班到上午第三节课下课,下午上班到下午第三节课下课为每天抽查时间。 3.考勤地点为。办公室、教室以及实验室、图书室、微机房等办公、教学活动场所。如果当日逢集,教职工须参加考勤,上午处理好工作后,可以外出购置生活用品,下午正常上班。 四、考勤实施方法 1.教职工迟到或早退每4次折算为事假一天;考勤和抽查均不在岗,且无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2.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教研活动、组内听课、集会、例会、义务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扣2023元,迟到或早退扣5元(出差、请假除外)。 3.教师每学期请事假、病假累计5天的不扣钱,6-2023天局部每天扣20元,11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