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总务管理制度大全之门面房管理方法 为了加强对门面房的统一管理,标准租赁行为,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方法。第一条 租赁方法 (一)由总务处负责根据市场行情及相关法律规定拟订租赁政策,包括租赁价格、租赁方式等,报分管财务院长批准后执行。 (二)合同原那么上一年一签,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三)原那么上出租给法人。 (四)门面房出租,也可采取统一招标方式进行,同等条件,优先考虑管理经营效劳好、老实守信的续租户。 (五)对于闲置的门面房,总务处可以采取一定措施对外招商。 (六)假设经营户中途将房屋转租,须经过总务处同意,并签订合同。第二条 租赁程序 (一)总务处后勤效劳中心负责承租户的接待、咨询工作。 (二)达成合作意向的承租户,填写承租户根本情况信息表,签订学院编制的房屋租赁合同,加盖学院合同专用章。合同一式三份,总务处一份,财务处一份,承租户一份。 (三)合同到期续租的,按新的租赁政策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第三条 管理规定 (一)所有门面房由总务处统一管理。 (二)门面房应根据所在区段,统一编排门牌号。 (三)各门面房租赁户应认真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按时缴纳房屋租赁费和水电费,对拖欠费用或违规经营者,总务处按合同有关规定处理。第四条本方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2页 共2页